附加險簡介
全車盜搶險
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的保險責任為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車上人員責任險
車上座位責任險又叫車上人員責任險或車上責任險,是一種車輛商業險主險。負責賠償保險車輛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車人員傷亡。
司機責任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駕駛員傷亡造成的費用損失,保險公司按契約賠償。特別對於新手或經常開車的人,出險機率大,建議購買,更好保障您自身的安全。
乘客責任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車上乘坐的客戶或家人遭受人身傷亡,保險公司按契約賠償。建議經常開車帶上家人或朋友的司機購買,以保障家人朋友的人身安全。
第三者責任險
以往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檢。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台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
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無過失責任險
投保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與非機動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傷亡和直接財產損毀,保險車輛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被保險人拒絕賠償未果, 對被保險人已經支付給對方而無法追回的費用,保險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出險當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標準在保險單所載明的本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絕對免賠率。
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
承擔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所載貨物從車上掉下來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而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賠償責任在保險單所載明的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絕對免賠率。
玻璃單獨破碎險
玻璃單獨破碎險,即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車玻璃單獨破碎的損失的一種商業保險。玻璃單獨破碎,是指被保車輛只有擋風玻璃和車窗玻璃(不包括車燈、車鏡玻璃)出現破損的情況。
車輛停駛損失險
保險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範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身損毀,致使車輛停駛而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按規定進行以下賠償:
(1)部分損失的,保險人在雙方約定的修復時間內按保險單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竣工之日止的實際天數計算賠償;
(2)全車損毀的,按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計算賠償;
(3)在保險期限內,上述賠款累計計算,最高以保險單約定的賠償天數為限。本保險的最高約定賠償天數為90天,且車輛停駛損失險最大的特點是費率很高,達10%。
自燃損失險
自燃損失險指負責賠償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及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車輛本身的損失。本保險為車輛損失險的附加險,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的車輛方可投保本保險。
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範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上新增設備的直接損毀,由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未投保本險種,新增加的設備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不計免賠特約險
只有在同時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本保險。辦理了本項特約保險的機動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造成賠償,對其在符合賠償規定的金額內按基本險條款規定計算的免賠金額,保險人負責賠償。也就是說,辦了本保險後,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方面的損失,全部由保險公司賠償。這是97年才有的一個非常好的險種。它的價值體現在:不保這個險種,保險公司在賠償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範圍內的損失時是要區分責任的:若您負全部責任,賠償80%;負主要責任賠85%;負同等責任賠90%;負次要責任賠95%。事故損失的另外20%、15%、10%、5%需要您自己掏腰包。
附加險介紹
涉水險
在經過了6.23北京這場大雨之後,來到保險公司增上涉水險的消費者瞬間多了起來,其實我們完全沒有必要在經歷了一場事故之後才意 識到它的重要性。在車險險種當中,像涉水險這樣不常用但是關鍵時刻很有用的險種還有很多,今天我們就幫您推薦幾項常被忽略卻在關鍵時刻能幫大忙的險種。
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這個附加險同樣很好理解,它是為你在車上自行加裝的設備而上的保險。比如很多人喜歡在車上自己加裝導航、雷達或者前後包圍,一旦這些設備損壞了,是不在車損險賠付範圍內的。以這次北京的水淹車為例,有些自行加裝的導航被水淹了之後,沒上新增加設備損失險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一般情況下是按照設 備價值10%左右投保,損壞之後全額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