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貸款利率定義
個人汽車貸款,是指銀行向個人借款發放的用於購買本人名下自用汽車(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家用轎車
或7座(含)以下商務車)的貸款。汽車貨款利率名詞概述
法定利率國務院批准和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各種利率為法定利率。法定利率的公布、實施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
基準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存、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基準利率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確定。
契約利率貸款人根據法定貸款利率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同謀範圍,經與借款人共同商定,並在借款契約中載明的某一筆具體貸款的利率。
汽車貸款利率確定
《貸款通則》規定:
(一)貸款利率的確定:貸款人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契約中載明;
(二)貸款利息的計收: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契約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交付利息。貸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逾期貸款按規定計收罰息。
(三)貸款的貼息:根據國家政策,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部門可以對貸款補貼利息。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四)貸款停息、減息和免息: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和免息。貸款人應當根據國務院的決定,按照職責許可權範圍具體辦理停息、減息和免息。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各金融機構對客戶發放的各項貸款,不管利率如何調整,在貸款未到期前,一律按契約利率計息。契約中規定的貸款期限到期後,不再實行原契約利率。
貸款契約期內原則上執行契約利率。一年期以內(含一年期)貸款遇利率調整仍執行契約利率;一年期以上貸款遇利率調整時,借貸雙方按照契約約定確定貸款利率,契約中約定調整的,在契約期間可按月、按季、按年調整,契約中無約定調整的,仍執行原契約利率。
貸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貸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若新利率低於原利率,在簽訂展期契約時一般按原利率確定或按照有關法規雙方協定確定。
汽車貨款利率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據此相應調整。作為商業貸款利率的一種,汽車貸款利率一般情況下要比銀行基準利率要稍微高一點,比如現行的普通銀行汽車貸款利率一般是按照銀行基準利率上浮10%,調息前,央行基準年利率為1年期5.31%,2-3年期5.40%。汽車貸款利率為1年期5.841%,2-3年期為5.94%。調息後,央行基準年利率為1年期5.56%,2-3年期5.60%。汽車貸款利率為1年期6.116%,2-3年期為6.16%。
2011汽車貸款利率
六個月 | 5.35 |
一 年 | 5.81 |
一至三年 | 5.85 |
三至五年 | 6.22 |
五年以上 | 6.40 |
各項貸款 單位:%
六個月 5.85
一 年 6.31
一至三年 6.40
三至五年 6.65
五年以上 6.80
浮動範圍
(1)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浮動範圍為基準利率的0.9,上不設限;(2)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範圍為基準利率的0.9~2.3倍;
(3)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超過基準利率的4倍,在產生借貸糾紛時,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