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進
授山西刑部主事。他認為刑法是“民命所系”,因而審理非常慎重,執法不阿,治獄多所平反。尋擢山西按察僉事,時有皇族宗室控告其王府內使打母妃,並私通其妻。經汪進調查,發現無實證,疑誣告。那宗室得知,勃然大怒,要上本彈劾汪進。參與審理案情的官員嚇得連夜奔勸汪進屈從豪門以免禍災。汪進回說:“你只管按原決定處理,不必害怕他。”結果官司直打到京,經三司會審,維持了汪進原判。後改任湖廣,再升福建按察副使,奉敕巡視海道。時有暹羅兵數千乘大艦,借進貢名逼近國境。汪進識其奸,領軍擊退。繼升貴州按察使鎮邊。官曆陝西左布政使。卒於貴州。
——《新安人物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