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1941年11月生,四川會江人.國中文化,中共黨員,四川省合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他在主持該院刑事檢察起訴科工作的幾年中,起訴工作年年名列滬州市檢察系統前茅。1993年擔任民事行政檢察科工作後,仍保持和發揚了黨和人民利益高於一切和忘我工作的拼搏精神,克服了辦案經費與辦案任務的矛盾,使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有了新的發展,連續5年被評為滬州市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第一名,兩次被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授予先進集體光榮稱號,榮立集體三等功一次。
他虛心向周圍的同志學習,孜孜不倦地鑽研政治理論和新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收集、摘錄、積累了大量的法律業務資料,為適應新的業務,從事新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成為一位政治素質高、業務強,法律、政策知識比較全面的辦案能手。他在辦案中,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訴的每個案件.都認真細緻地進行審查。
從1993~1998年10月.他共受理審查民事行政申訴案57件,提請或建議提請抗訴42件,充分發揮了帶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