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漢臣

汪漢臣

汪漢臣,1961年出生,中共黨員,河北遵化人,工商管理碩士,高級工程師。曾任陝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2014年08月,因涉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2015年0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6年10月17日,汪漢臣的判決結果首次公布,因受賄375萬元人民幣、52萬美元、3000克黃金,合計793萬元人民幣,將開始11年的牢獄生涯。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汪漢臣汪漢臣
歷任寶雞有色金屬加工廠五分廠技術組副組長、生產組組長,八分廠副廠長、廠長,寶雞有色金屬加工廠廠長助理、寶雞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寶雞有色金屬加工廠廠長,寶鈦集團總經理、董事,寶雞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西北鋯管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遠東鈦設備公司董事長、陝西寶鈦新金屬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西安寶鈦美特法力諾焊管有限公司董事。
2009年06月——2015年02月,任陝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6年10月17日,汪漢臣的判決結果首次公布,因受賄375萬元人民幣、52萬美元、3000克黃金,合計793萬元人民幣,將開始11年的牢獄生涯。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4年08月08日,據陝西省紀委官網訊息:陝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汪漢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雙開處分

2015年02月12日,據陝西省紀委訊息:陝西省紀委對陝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汪漢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汪漢臣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汪漢臣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5年02月,陝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陝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汪漢臣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16年10月17日,汪漢臣的判決結果首次公布,因受賄375萬元人民幣、52萬美元、3000克黃金,合計793萬元人民幣,將開始11年的牢獄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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