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少雲

汪少雲,女,1978年生,貴池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愛啃“硬骨頭”。 “情”系未成年。

汪少雲,女,1978年生,貴池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汪少雲工作上攻堅克難,嚴格要求自己,業務上鑽研求精,多年來,經她辦理的各類刑事案件近300件,且無一錯案。
愛啃“硬骨頭”。辦案中,不認罪的案件最為難辦,而有股鑽勁的她卻愛啃“硬骨頭”。2010年,在辦理全國有影響的“7.15”特大銷售假煙案件時,法庭上獨自面對多名被告人和八位辯護律師,她毫無懼色,講事實、舉證據、析法理,出色完成了出庭公訴任務。她駕馭庭審的能力贏得了檢察系統的普遍讚譽。
“情”系未成年。2007年,還在上國中的陳某犯了搶劫罪。為了讓陳某迷途知返,她耐心開導教育直至陳某真心悔改。之後,她積極向法院建議採取“圓桌公訴與審判”方式審理,最終使陳某得到輕緩判決,重新回到了課堂上。
“乾學”兩結合。公訴部門是檢察機關內業務性最強,涉及面很廣的部門。為掌握過硬本領,她不放鬆學習,注重及時收集、研讀新的法律、法規等,撰寫的《傷害行為導致特 異體質人死亡如何定性》、《由一宗青少年團伙搶劫案引起的思考》等文章、論文被省級刊物採用並獲獎。
近幾年,她多次獲得檢察系統先進工作者、優秀公訴人稱號,2010年 榮獲全省“十佳公訴人”及省級優秀辯手獎,今年5月被評為貴池區“十大傑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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