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與意義
污泥指數反映活性污泥的鬆散程度和凝聚、沉降性能。污泥指數過低,說明泥粒細小、緊密,無機物多,缺乏活性和吸附能力;指數過高,說明污泥將要膨脹,或已膨脹,污泥不易沉澱,影響對污水的處理效果。對一般城市污水,在正常情況下,污泥指數一般控制在50—150為宜。對有機物含量高的廢水,污泥指數可能遠超過上列數值。
SVI:污泥體積指數,是衡量活性污泥沉降性能的指標。指曝氣池混合液經30min靜沉後, 相應的1g乾污泥所占的容積(以mL計), 即: SVI=混合液30min靜沉後污泥容積(mL)/污泥乾重(g) ,即SVI=SV30/MLSS。 SVI值能較好地反映出活性污泥的鬆散程度和凝聚沉降性能。良好的活性污泥SVI常在50~200之間,SVI值過低,說明污泥活性不夠,可能是水體中營養元素缺失導致。SVI過高的污泥,,說明可能發生污泥膨脹,可通過停止曝氣,讓污泥沉降缺氧厭氧硝化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如因絲狀菌過度繁殖所致,則應投加相應的消毒劑,必要時要抽乾好氧池重新培養好氧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