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處置
環境工程專業名詞,如下定義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標準《環境工程 名詞術語》(HJ2016-2012)。
英文:sludge disposal
名詞解釋:使處理後的污泥能夠達到長期穩定,並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不產生有害影響的最終消納方式。
◇ 污泥處置(sludge disposal):處理後的污泥,棄置於自然環境中(地面、地下、水中)或再利用,能夠達到長期穩定並對生態環境無不良影響的最終消納方式。
技術流派:好氧發酵、填埋、乾化、焚燒
描述
sludge disposal 對污泥的最終安排。一般將污泥作農肥、製作建築材料、填埋、焚燒和投棄等。
污泥處理
污泥處理(sludge handling or sludge treatment):污泥經單元工藝組合處理,達到"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目的的全過程。
常見的處理方式有:
1、機械脫水:一般能處理到含水80%;
2、化學調質+板框壓濾:包括加藥加石灰再板框壓濾,一般能處理到含水60%;
3、厭氧發酵:在40度左右溫度下在厭氧發酵罐中進行厭氧發酵,產生沼氣等可利用資源,但是厭氧後的沼渣仍然需要進行後續的處理,常見的後續處理是好氧發酵,投入大,如運行正常,收入也客觀,但是國內目前案例基本運行不理想;
4、好氧發酵:利用好氧發酵原理,可達到污泥含水率40%-45%,殺死大部分的病原菌,後期可用於做農用肥料或者綠化土和填埋場覆土;
5、熱乾化:帶式乾化、轉盤和轉筒乾化、流化床乾化,可以將污泥乾化至含水60%-90%的區間範圍,根據不同的處置需要選擇不同的乾化設備;
污泥處置
在最終處置方面,目前有效的只有填埋、焚燒、肥料利用、建築材料原料。
從資源的角度出發,首先考慮的是物料的利用,那么就是堆肥;然後考慮的是能量的利用,那么就是乾化+焚燒;無法利用的選擇就是填埋,還占用土地資源。
目前歐洲最常見的處理方式就是堆肥和乾化焚燒兩種路線。
常用設備
堆肥常用設備:BACKHUS(巴庫斯)翻拋機、混料機、布料機、精篩分機。
乾化焚燒常用設備:帶式乾化機、焚燒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