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池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池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是池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職能部門。

職能職責

(一)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辦理有關行政案件。

(二)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組織制定質量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 實施《質量振興計畫》,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協調執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工作。

(三)管理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負責對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實施監控和強制檢驗;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產品免檢制度;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管理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發放,並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管理質量仲裁檢驗工作;實施有關打假和專項整治工作。

(四)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依法查處標準化違法行為;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管理農業標準規範的制訂、修訂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監督管理。

(五)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貫徹國家計量制度,實施量值傳遞;依法查處計量違法行為;管理和監督計量標準;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組織計量仲裁檢定。

(六)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查處其違法行為。

(七)負責質量技術監督宣傳、科技、教育、信息統計工作;負責縣質量技術監督機構編制、人事、財務、行政監察等工作。

(八)承辦省局、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政治處

承辦機關和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職業資格管理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市轄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導班子及相當級別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派出)單位的黨群工作。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行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新聞宣傳、來信來訪、綜合調研、政務公開等工作。

紀檢監察室

按有關規定設定。

計畫財務科

負責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編制財務預決算。

科技與認評監管科

提出技術機構及實驗室建設規劃、計畫並監督執行;開展有關科研、技術引進和新技術推廣、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承擔質量技術監督統計工作;承擔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質量管理科

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承辦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承辦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的有關事宜,組織和參與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認證活動、認證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產品質量監督科

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承擔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承擔有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標準化科

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對標準化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計量科

管理全市計量標準;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承擔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的相關工作。

食品生產監管科

負責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承擔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風險監測及市場準入等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承擔化妝品強制檢驗等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檢查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法規科

負責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承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有關行政執法案件的審理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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