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池州市科技局應加強對全市科技工作的指導與協調,加強對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跨學科、綜合性強的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加強科技成果推廣,推動高新技術的產業化;加強科技政策、法規、體制改革、技術市場的研究;正確運用市場機制與巨觀管理兩種手段,加強對科技計畫項目和科技工程的科學管理;承擔原由市計委負責的擬定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編制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重點實驗項目計畫及相關經費安排的職能;承擔省科技廳交給地方的國家銀行貸款支持的星火計畫、火炬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管理和實施工作;承擔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認定及其產業化職能;組織協調社會力量進行社會科技攻關。
主要職責
池州市科技局是市政府綜合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1.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研究並組織實施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全社會科技進步;組織實施科技興市戰略,指導科技興縣、科技興農、科技興企及農科教結合工作。
2. 組織指導全市科技創新工作,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成果轉化和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安排使用工作。
3.負責全市科技執法工作,研究擬定科技體改、科技人才、科技創新、科技進步、科技中介服務、科技獎勵、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的政策規定。
4.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科學技術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科技攻關計畫和軟科學等研究發展計畫;負責國際科技合作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5. 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歸口管理的市級科技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和科技專項經費;負責重點實驗室、星火技術密集區、農業科技示範區建設工作;指導和扶持企業創建中試基地(孵化器)。
6. 研究制定加強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高新技術發展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認定、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指導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區工作。
7.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技術契約認定、技術出口及保密審查工作;歸口管理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科技中介服務工作,促進科技服務體系的發展。
8.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創新工作;發展同國內外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來。
9. 歸口管理民營科技工作;歸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工作;負責科技宣傳、R&D資源調查,推動科學普及工作。
10.指導、協調全市各、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審核自然科學研究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及省科技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學技術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行政事務;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衛、文明創建和信息、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承辦有關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二)綜合計畫科(對外科技合作科)
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組織重大科技專項計畫的編制;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科技統計、R&D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重點新產品的申報和管理;承擔全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工作;承擔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實施國際科技合作計畫;推動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平台建設;承擔市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 科技創新科(政策法規科)
研究提出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方案和科技創新服務平台、技術市場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管理辦法、政策措施,擬訂全市科技工作、科技創新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創新型企業培育工作;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軟科學計畫;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價)、重大科技活動和科學普及工作;管理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
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火炬計畫,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產業基地建設;組織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科技攻關計畫;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進工業領域產學研合作;推動創業服務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技術服務體系的建設;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本市工業先進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進行前期論證、評估;負責計畫內項目的實施、驗收和監督工作。
(五)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研究提出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與社會發展領域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協調全市科技興農、科技扶貧和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攻關計畫和產學研合作;推進相關科技成果套用示範及生物技術產業化工作;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和涉及人口、資源、環境、衛生、公共安全等科技工作;推動農村科技進步和可持續發展。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按《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監察局關於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配備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單位地址
池州市建設路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