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池區農業委員會

(三)加強綜合協調農業農村經濟工作、指導新農村建設和農業農村經濟政策的調查研究職責。 (九)管理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負責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服務工作。 (十四)承擔農業農村經濟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新農村建設和現代農業發展。

簡介

貴池區農業委員會為貴池區政府組成部門,正科級,主管貴池區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
地址:池州市秋浦中路120號。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區科學技術局承擔的農科教統籌協調的職責。
(三)加強綜合協調農業農村經濟工作、指導新農村建設和農業農村經濟政策的調查研究職責。
(四)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
(五)強化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區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規範性檔案;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涉農的財政、稅收、價格、金融保險等相關政策的擬定工作。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意見;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調解仲裁管理、村民籌資籌勞管理、村級財務、集體資產和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集體、合作經濟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
(四)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和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提出大宗農產品市場流通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協調指導特色農產品開發;負責菜籃子工程工作。
(五)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參與擬定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依法指導農產品質量認證管理,監測並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和依法監管工作。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監測疫情並組織撲滅;協調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動植物的防疫、內檢工作;負責獸醫醫政和獸藥藥政的管理工作。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物資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九)管理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負責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服務工作。
(十)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承擔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擬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規劃、計畫和相關政策;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指導組織農業職業教育和農民職業技能培訓開發等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有關工作。
(十一)承擔農業專業人才隊伍和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十二)擬訂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組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導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促進生態農業和循環農業的發展;指導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作。
(十三)承擔農業對外合作交流和國外智力引進工作,參與農業對外貿易和援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
(十四)承擔農業農村經濟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新農村建設和現代農業發展。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農業委員會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信息、宣傳、督查、保密、信訪、檔案、保衛及重要會議的組織、重點工作的督察督辦、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及全局性規劃、計畫和總結的起草;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後勤服務及文明創建、機關建設等工作;牽頭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工作。
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政策措施;負責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監督實施。管理委管各項資金。指導直屬單位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提出農業開發、農業產業布局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規劃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開展委系統財務及農業項目的審計工作;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業項目庫建設,承擔農業項目的審核、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
承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管建設,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以及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承擔黨組文秘工作。辦理紀檢、監察具體工作;負責並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起草農業農村經濟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國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組織農村政策調研,研究提出農業各產業規章及政策,對其它部門起草的法規中涉農條款提出審核意見。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協調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及隊伍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二)農業辦公室(綜合科、科技教育科)
研究提出本區種植業、畜牧業發展計畫、結構調整和實施辦法、技術措施。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生產的技術指導;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措施;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相關工作;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工作,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物資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組織種子及其資源的品種審定和進出口審查,協調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指導農業植物內檢工作;協調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畜產資源、草地資源;參與擬定農業各產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指導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生產。
研究擬定本區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規劃和相關政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做好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園區項目建設;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組織編制農民教育培訓實施方案;指導農業職業教育,組織協調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對農民教育培訓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提出政策建議;參與農村勞動力監測工作。
(三)農村能源辦公室
依法監督管理農村能源,研究制定並指導實施農村能源開發利用規劃,研究、推廣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新技術。負責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監督管理農村能源建設,參與農村生態家園示範項目建設。培訓農村能源技術人員,促進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四)菜籃子工程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菜藍子”工程建設,協調生產、流通、消費之間的產銷關係;做好蔬菜副食品等生產的技術指導。
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政策措施和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監測並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認證管理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五)農村經營管理科
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擬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和農村集體財務、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監測分析農民收入情況;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調解仲裁管理;組織農村經濟收支和對農民收入與負擔情況的監測;指導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負責農村經濟運行狀態和形勢分析,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組織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協調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
(六)農業產業化科(市場信息科、合作經濟指導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體系建設,協調落實扶持政策;組織各類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承擔特色農產品開發有關工;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研究國外農業發展動態。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
承擔農業產業化項目的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負責名牌農產品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申報工作及農業標準化的有關工作;組織農業項目庫的收集儲備工作;指導扶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建設,協調落實扶持政策;指導農業社團工作;指導農產品品牌培育、保護和發展。
擬定農業信息體系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的相關政策建議;參與指導大宗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實施;承擔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農業建設重大項目。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農業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5名(含紀檢監察人員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農業辦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科級),農村能源辦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科級),菜籃子工程辦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科級);內設科室(股級)領導職數6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下屬二級機構

貴池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貴池區畜牧獸醫技術服務中心、貴池區種子公司、貴池區農業科學研究所、貴池區東南湖農場、貴池區示範繁殖農場、牛頭山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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