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安徽省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廳〔2009〕57號)和《關於印發〈池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池編〔2009〕45號)精神,設定池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起草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二)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及財務管理,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指導地方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管理,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周珍花:主任、黨組書記,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財務;章新亮: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負責政務信息和老幹部工作,協管組織人事、財務工作;
余來發:調研員、黨組成員、協會秘書長,分管發展規劃與信息科、協會秘書處,負責民生工程、實名登記工作;
靳 武: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科學技術服務科,藥具管理站,負責招商引資、機關支部工作;
吳有福: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政策法規科(宣傳教育科)工作;
胡振鎮: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分管紀檢監察、來信來訪;聯繫工、青、婦工作。
機構設定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協調處理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有關重大問題的調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與計畫的編制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投入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及財務管理;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範使用;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擔計畫生育“一票否決權”落實的具體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宣傳教育科)
負責研究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性政策問題,起草重要文稿和政策建議;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的監督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研究提出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科
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劃、計畫,承擔相關的監督、評估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
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指導城市社區和相關職能部門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各地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科學技術服務科
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範及標準;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承擔計畫生育節育手術併發症及病殘兒鑑定工作;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管理;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組織引進、推廣計畫生育先進技術和科技創新工作;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援助項目的實施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按《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編委市監察局關於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配備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單位地址
地址:池州市清風路99號市委大樓二樓郵編:24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