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方針、政策研究起草縣衛生工作政策、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貫徹實施《執業醫師法》及《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負責全縣醫療行政管理,實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制度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可、執業許可制度;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質量實行監測;實施初級衛生保健計畫;抓好城鄉醫療衛生網路的建設與管理;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批。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職業病防治法》依據衛生法規和標準組織實施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和其他危害人民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和防治措施。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中醫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規定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計畫,負責全縣中醫人員培訓、管理。貫徹執行《母嬰保健法》,負責管理全縣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優生優育和婚育保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工作。開展調研究,分析、預測血吸蟲病疫情動態,向政府提出防治工作意見與措施,了解掌握全縣的螺情、病情,安排部署全縣血防工作,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組織科研攻關、科技成果的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推動醫藥科技為衛生血防事業服務,發展醫學教育,制定全縣醫藥衛生人才培養規劃。建立與完善全縣衛生統計、信息系統,指導和管理衛生系統計畫、財務、基建,大型設備配置和專項經費的使用。開展調查研究、分析、預測血吸蟲疫情動態,制定血防工作規劃、意見和措施,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全縣血防工作。負責管理全縣醫療救護工作,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對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組織調動全縣衛生技術力量,搶救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參與制定並實施愛國衛生管理辦法,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普知識,動員全社會參加參加活動,協調監督全縣農村改水、改廁規劃的實施。抓好以滅鼠為重點的除四害工作。貫徹實施《紅十字會法》、《獻血法》,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臨床用血,大力推動無償獻血,開展救災、救護工作和紅十字青少年活動,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老乾科)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擬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全縣衛生改革發展措施;負責文電處理、檔案管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安排和組織本局年度工作會議和其他綜合性會議;負責秘書事務、機要、政務信息和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大衛生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檢查;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密、綜合治理、計畫生育、信訪等工作,綜合協調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縣直衛生系統思想政治工作、黨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及共青團、婦聯工作;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衛生事業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局機關、縣直衛生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人事任免、工資福利、幹部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起草加強縣直衛生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擬訂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負責全縣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全縣繼續醫學教育、畢業後醫學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指導協調衛生科學普及工作。
擬訂全縣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業建設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提出本局部門預算、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和基建投資及其他資金的安排意見與管理;擬訂衛生財務、會計、基建管理規章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標準和建設規劃,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基層設施建設;負責全縣衛生單位財務監督、內部審計和衛生統計工作;負責全縣大型醫用設備裝備的配置審核呈批工作;監督實施衛生裝備的國家標準;負責全縣衛生建設項目的申報、專項經費的管理及其監督工作。
為重點企業提供服務。
(二)疾病控制科(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訂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疾病控制建設規劃和基層防保組織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全縣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承擔法定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依法承擔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監測和緊急處置;組織擬訂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預案;組建與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負責衛生應急隊伍的管理和培訓演練;指導鄉鎮、管理區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幫助和指導鄉鎮、管理區應對其他突發事件的傷病救治工作;組織救災、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緊急醫療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有關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動的衛生防病保障和衛生應急處置。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水質檢測、監測工作;承擔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和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