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編制中近期城市建設計畫綱要;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制訂工作。(三)參與財政性建設資金使用計畫的編制,上報年度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使用計畫和年度城市建設計畫,指導、檢查、督促城市建設項目的實施。
(四)負責市區道路開挖、臨時占道的審核審批;按有關法規對建築工程建設、市政工程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建設、住宅小區建設等實施監察。
(五)負責全市建築業行業管理,規範建築市場。管理建設行業各類企業資質,負責各類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裝飾裝修、監理和材料設備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建築市場監察等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全市建設行業的國際經濟技術引進合作和工程承包及勞務合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城市房屋拆遷法律、法規;負責城市房屋拆遷計可管理和拆遷經營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全市住宅區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建設管理;牽頭負責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和交接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經營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指導和實施全市住宅產業化發展工作,參與編制城市綜合開發、舊城改造住宅發展計畫的制訂工作。
(七)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加快小城鎮建設,推進鄉村城市化發展;指導村鎮建設項目、住宅以及基礎設施等各項建設活動,對建設項目進行質量、安全檢查。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的行業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和施工圖設計審查;統一管理工程建設抗震設計規範和抗震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建設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負責建設技術市場管理、科技成果鑑定、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負責建築節能工作;負責部分建設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準用管理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市政公用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的管理。負責全市供水、排水、燃氣行業管理和市場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負責全市市政公用事業經營服務單位的資質審批與管理以及市政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城市道路、橋樑、排水及附屬市政設施的統一管理與維護。
(十)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加強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職稱、培訓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掛“法制科”、“信息辦”牌子)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局黨委機關行政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對外聯絡、新聞宣傳、政務信息、信訪、督辦、機關文書檔案管理、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和後勤管理、接待工作;組織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協調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訂、審查和報批;負責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審核、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行政執法和建設監察工作;負責局信息化建設的指導、組織、管理和協調;構建行業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系統管理平台;加強行業信息安全管理;負責管理江陰建設信息網及網上政務和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做好“12345”公共服務呼叫中心相關諮詢、投訴等的答覆工作。承擔部門行政許可服務職責。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局黨組織建設的工作規劃;負責局管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黨務以及工、青、婦、計畫生育、退管等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幹部檔案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人力資源開發、人才培訓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的組織工作和建設行業各類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全局出國(境)團組的上報審批和人員的政審工作。
(三)總工程師辦公室
(掛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牌子)
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制訂和論證工作;負責勘察設計行業技術政策和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負責科研項目評審鑑定申報管理工作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科技信息交流管理工作;編制建築節能專項規劃,負責建築節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會審審批和施工圖設計審查;負責涉外建設項目審查;負責管理城鄉建設、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規範和抗震設計審查工作及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技術審查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科技工作;配合做好新型牆體材料推廣套用、建築節能工作。
(四)財務科
負責全局的財務管理工作和審計工作,編制和執行部門預算、財務收支計畫;負責城市建設資金,市政公用設施養護維修經費的計畫撥付和監督管理;負責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的申報、撥付和核算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收支管理及系統內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的管理和財務會計、內部審計、經濟核算和統計工作;負責建設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編制上報城市建設統計報表、固定資產投資報表等工作;指導監督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參與建設項目審計工作;配合市財政支付中心做好局及下屬事業單位的經費支付工作。
(五)城市建設科
參與編制年度城市建設計畫和市政公用設施維修養護工程建設計畫;負責城市建設項目的設計和工程實施,組織協調項目選址、征地拆遷工作;負責工程建設中供電、供水、燃氣、電信、綠化、公安交警等部門的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城市建設項目的招投標;負責指導工程建設項目的預決算審核;負責市政公用、交通、電信、水利施工企業資質以及市政建造師執業資格管理;負責市政公用建設市場、市政公用工程定額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核發城市基礎設施、重點環境工程施工許可證和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城市住宅區市政公用基礎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市政、供水、排水、燃氣、污水處理等公用工程行業管理工作。
(六)村鎮建設科
組織開展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調研;對各鎮(街道)建設管理服務所進行業務指導,協調村鎮建設相關工作,推廣村鎮建設適用技術;指導農房建設,負責村鎮房產開發資質申報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居住集中和新市鎮建設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相關小城鎮建設創建申報;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七)建築業管理科
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建築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初審和資質年檢;負責全市建築、設備安裝、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安全和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領導分工
局黨委書記、局長蔡欣同志:主持局黨委、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重點項目建設、組織人事、財務審計、依法行政、企業管理等工作,聯繫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財務科、重點辦;
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陳強同志: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黨務、精神文明建設、組織人事、宣傳、人武部、工青婦、教育、法制、依法行政、機關行政、企事業單位改革、勘察設計、建設科技、施工圖審查等工作,聯繫辦公室、組織人事科、總工辦、審圖中心;
副局長洪朝暉同志:分管房地產綜合開發行業管理、住宅產業促進管理、村鎮建設、新市鎮建設、農民居住集中、新農村建設、村莊整治等工作,聯繫村鎮科、開發辦;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林同志:主持地震辦工作,分管建築行業管理、行政審批、工程造價、質監、安監、檢測、建築施工安全、工程稽查、城建檔案、防震減災和職業培訓等工作,聯繫建築業管理科、建工處、質監站、檢測中心、安監站、稽查大隊、平安公司、檔案館、減災中心;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華鋒同志:主持徵收(動遷)辦工作,分管房屋徵收(動遷)、徵收(動遷)法規、拆遷裁決、拆遷安置房建設管理等工作;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悅同志:主持局紀委工作、分管紀檢、信訪、信息化建設、12345服務熱線、數字城管、社會綜合治理與穩定、計畫生育、作風效能督查、協助抓好重點項目建設等工作,聯繫監察室、信息辦、城建科、重點辦。
地址
江陰市永安社區大橋南路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