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新會區體育局

江門市新會區體育局是承擔全區體育行政管理職能的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

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青少年體育和體育公共服務工作職責,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我區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目標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體育體制改革。

(二)推進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

(三)巨觀指導和管理競技體育。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的發展方向和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制定訓練競賽體制改革措施,指導業餘訓練工作。

(四)負責在我區舉辦的國際、國內大型比賽和參加市以上的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性的體育競賽工作。

(五)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

(六)組織和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工作,指導體育宣傳出版,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技術人才,負責體育局系統的計畫、財務、統計和勞動工資工作。

(七)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八)指導本區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九)培育發展體育市場,協助監督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

(十)開展與港澳台地區和其他國家(地區)的體育交流合作。

(十一)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體育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體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退休人員服務、統計、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研究擬訂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目標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體育體制改革;擬訂區級體育經費預算。

(二)民眾體育股。

組織實施全區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體育設施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體育項目協會工作;有計畫地開展與港澳台地區和其他國家(地區)的體育交流合作;指導協調體育產業發展,監督管理體育市場,協助監督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組織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工作;指導體育宣傳出版。

(三)競技體育股。

指導全區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工作;統籌規劃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負責本區業餘訓練的指導和協調;組織、協調本區運動隊備戰和參加市級以上比賽;指導本區青少年競賽工作和各類體育特色、網點學校的建設管理工作,統籌培養競技體育後備人才。

四、人員編制

區體育局機關事業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股職領導職數4名。工勤崗位普通雇員1名。人員經費由區財政核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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