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江蘇省江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江都市旅遊局)主要職責。根據市政府《關於印發江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江都市旅遊局江都市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江政辦發[2011]60號)檔案,江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物博物、文化遺產、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旅遊、文化產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博物、文化遺產、新聞出版、著作權、電影、旅遊、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規定並監督執行;指導、協調全市文化、廣電影視、新聞出版、旅遊事業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二)管理全市文化藝術、社會文化和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事業,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文化藝術、文化科研和文化藝術教育工作;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參與規劃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基層公共文化、新聞出版、旅遊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三)組織協調全市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和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負責對全市文物的普查、保護、搶救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負責文化遺產保護和文物維修項目的申報及經費管理工作。(四)管理全市新聞出版行業,依法對出版、印刷、複製、發行等各類新聞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管;組織對各類出版物的審讀、審看、審聽,對各類出版單位的年度核驗;負責出版物發行單位、書報刊批發單位及批發零售市場、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印刷企業、編印非營利性出版物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市著作權工作,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有關法規、規章、政策;負責調解著作權糾紛和案件,鑑定侵權盜版物品,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五)依法對全市廣播影視實施監督;監督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指導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的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指導、監管從事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境外來訪的電視攝製組,指導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發射、覆蓋的監測和檢測。(六)研究制定旅遊市場開發對策,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和線路的開發;組織、推進旅遊項目對外招商引資工作。(七)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對全市旅遊市場和旅遊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旅遊者投訴,依法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監督檢查旅遊飯店、旅行社和旅遊定點單位安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旅遊景區(點)、遊樂設施的安全工作。(八)加強對全市旅遊資源的管理;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參與旅遊資源開發、設施建設、環境改善等項目的規劃和立項審核工作;開展我市列入國家和省重點旅遊設施項目投資計畫的申報工作,並參與項目的管理;對全市經營旅遊業務的單位進行行業管理;根據國家標準,參與全市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劃分評定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旅遊業統計工作。(九)組織擬訂文化、新聞出版、旅遊產業規劃和相關經濟政策;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新聞出版、旅遊產業發展。(十)負責全市市文化、廣電行政綜合執法工作。依法對文化娛樂、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音像製品等經營活動和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進行監管和行政執法;負責旅遊、著作權和文物的行政執法;依法管理全市演出市場,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和“掃黃打非”工作。(十一)規劃、指導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電影、文物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廣播電視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實施人才教育培訓規劃;負責組織全市圖書資料專業、民眾文化專業、文物博物專業、藝術專業、工藝美術專業等系列的職稱評審和各類評獎工作;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崗位聘用、職業資格和等級考核。(十二)負責相關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及有關服務工作。(十三)統籌安排文化、新聞出版和文物經費,管理本系統國有(集體)資產,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人秘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協調、督辦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局人事勞資、機構編制、職稱、檔案、安全、信訪、接待、綜合治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承擔信訪、政務公開和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組織開展重大調研活動及文化交流活動;負責全局性工作計畫、中長期發展規劃、報告、總結、匯報的起草和信息工作。牽頭起草、審核本系統涉及行政法規類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法制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專業性法制培訓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法律法規諮詢、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等相關工作。
財務審計科
負責編制局年度資金使用計畫,指導直屬單位編制年度資金使用計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經費的統一管理,擬訂並實施有關財務資產管理制度;提出文化事業經費支出結構的建議;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和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的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政府採購、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賬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文化藝術科
擬訂專業文化藝術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指導全市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組織和指導藝術精品創作和演出;扶持代表性、示範性文化藝術品種;指導專業藝術單位的改革和業務建設;研究和指導藝術教育、藝術研究和藝術科技創新、開發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市性藝術比賽、展覽和對外藝術交流活動。擬訂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和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民眾性的文化藝術創作和文化活動;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的內部改革和業務建設工作;管理、協調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工作。文博管理科
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文物的搶救和保護工作,承擔各級文保單位、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的調查推薦、申報工作;指導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管理工作;參與做好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的規劃和保護工作;審核、上報涉及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工程;負責全市範圍內的搶救性考古發掘工作;督促、檢查各類文物的安全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門打擊盜掘、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動。廣電新聞出版管理科
掛“著作權科”牌子。指導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擬訂電影、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電影生產、製作發行和放映;檢查監督廣播電視宣傳紀律、法規的執行;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各類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和電子出版物等出版、發行和零售單位;負責音像製品複製、電子出版物的複製發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印刷企業、出版物及包裝裝璜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製與進出口業務;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新聞出版外商投資企業;負責著作權的法規管理、著作權契約審核、作品著作權認證及登記等工作;指導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處著作權契約糾紛,鑑定非法出版物和違禁出版物。行政服務科
掛“文化市場管理科”牌子。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負責網際網路服務、營業性演出、音像製品、內部資料出版、出版物批發、演出經紀、印刷、電影放映、文物、國內旅行社設立與變更等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和年度審驗工作;負責組織對相關經營者進行法律、法規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文化市場統計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和網咖經營場所等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負責辦理文化、廣播電視、網路、新聞出版、文物、旅遊工作、行政訴訟案件。旅遊管理科
研究擬訂全市旅遊業管理的制度、產業政策,編制旅遊業發展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對全市旅遊市場和旅遊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旅遊者投訴;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協助旅遊資源開發、旅遊設施建設等項目的立項審核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市性藝術比賽及展覽和對外藝術交流活動;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和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的專項資金的管理等工作;抓好旅遊業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對全市旅遊業務單位進行行業管理,旅遊信息化的規劃、組織,參與全市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劃分評定工作;負責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的考核。另按有關檔案規定,設定紀檢委(監察室)和群團等機構。直屬單位
1、江都市文化市場稽查大隊(隸屬局機關)全民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楊永健,2名編制市財政列支,其餘10名編制人員經費在自收資金中解決。主要職能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的管理和稽查工作。2、江都市文化旅遊局劇目工作室(隸屬機關)全民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王宏宇,核定編制2人,實有人數2人,主要從事劇目創作和業餘文藝創作輔導。
3、江都市旅遊管理辦公室(隸屬局機關)全民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王宏宇,核定編制4人,實有人數4人。主要是對全市旅遊市場的管理工作。
4、江都市文化館,座落在新區長江路40號,全民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郭拓,核定編制22人,實有人數21人。主要從事民眾文藝的輔導,開展豐富多彩的社會文化活動。
5、江都市圖書館,座落在江都鎮工農路37號,主要負責人倪健,全民事業單位,核定編制20人,實有人數20人,主要從事社會教育讀者服務工作。
6、江都市博物館,座落在龍川廣場東側,主要負責人夏根林,全民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0人,實有人數9人,主要從事全市文物、博物的保護、管理、宣傳工作。
7、江都揚劇團,座落在江都鎮人民路30號,全民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韓美芳,核定編制60人,實有人數49人,主要從事揚劇藝術表演,宣傳黨的方針政策。
8、江都市影劇總公司,座落在江都鎮工農路7號,全民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於世建,核定編制110人,實有人數87人,主要從事電影放映、戲劇演出等。
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局長湯時俊:主持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全面工作。負責黨建、組織、人事、財務工作。黨委副書記錢雲林:主持體育局全面工作。
文聯主席、副局長羅建華:主持文聯全面工作。分管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分管市影劇文化傳播中心。
黨委副書記、旅遊局局長、副局長仲曉剛:主持旅遊局工作。分管市揚劇藝術發展中心。
黨委副書記夏繼紅:負責黨群(黨建、工會、共青團、婦聯)、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社區共建、學習型組織創建工作,分管文化市場、行政中心文旅視窗、文化類非企業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普法等工作。
副局長郭善領:負責機關行政(考核、考評、政務公開、計畫生育、知識分子、老幹部、關心下一代、擁軍助殘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機關宣傳文字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相關行政管理工作。聯繫市廣播電視台。
副局長王建華:負責民眾文化、文化藝術、農村文化以及文化場館的規劃、選址、建設等相關的重點工程建設工作。分管市文化館。
副局長梁明院:負責文化產業,文物保護、研究和管理,劇目創作室暨劇目生產工作。分管市博物館。
紀委書記吳志耕:負責紀檢、監察、信訪、扶貧、文明創建工作。分管市圖書館。
文聯副主席李景文:負責市文聯日常工作。負責《蘆柴花》雜誌編輯工作。
文聯副主席韓美芳:負責市揚劇藝術發展中心工作。
黨委委員於世建:負責市影劇文化傳播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