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

本科文化控制分數線:在專業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類)按計畫數的1:1.2的比例劃定。 第三批本科院校(獨立學院)層次文化控制分數線:在專業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類)按計畫數的1:1.5的比例劃定。 高職(專科)院校投檔辦法:在文化控制分數線上按志願、按計畫數1:1的比例依據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向招生學校提供檔案。

一、報名條件

考生須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8年9月1日後出生)。教練員、體育教師、優秀運動員(指省級以上優秀運動隊的成員)可放寬到28周歲(1982年9月1日後出生),婚否不限。報考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必須獲得二級運動員或二級武士以上稱號。

二、報名辦法

考生到戶口所在縣(區)招考辦報名,領取並填寫《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並在“兼報種類”欄內註明體育。
報考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報考類別不限,專業考試須到報考學校單獨報名,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由各招生學校單獨組織。

三、體育專業考試

(一)體育專業考試工作的組織
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省高招辦組織,省教育廳體衛藝處、省高招委監察組參加,江西師範大學體育學院承辦。
(二)體育專業考試時間、地點

設區市 報到時間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贛 州 3月31日 4月1日—4月4日 江西師範大學
(青山湖校區)
南昌、撫州、新余 4月6日 4月7日—4月10日
宜春、景德鎮、鷹潭 4月12日 4月13日—4月16日
吉安、九江 4月18日 4月19日—4月22日
上饒、萍鄉 4月24日 4月25日—4月28日

(三)考試項目
1、身體素質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遠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膠跑道上進行,採用電子儀器計時,每個考生考試一次;立定跳遠在專業測試墊上進行,每個考生考試三次取最佳成績。
2、專項技術
(1)籃球往返運球投籃(2)足球20米運球繞桿射門
籃球考試在室內籃球館進行,考生考試二次取最佳成績;足球考試在室內田徑館進行,考生考試三次取最佳成績。
(四)計分辦法
身體素質成績占百分之七十,專項技術成績占百分之三十。
(五)考試要求
1、考生在報到時領取准考證(由省高招辦統一製作)。
2、各設區市招考辦須指派專人帶隊,負責考生的管理。
3、各考試項目均由考生臨場抽籤決定考試順序,測試成績均當場向考生公布。
4、“三校生”體育專業考試素質項目,考生可從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遠中任選一項;專項技術考試執行原國家教委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暫行規定》中專項技術考試項目評分標準與辦法。素質項目成績和專項技術成績總分按百分制換算。
5.“三校生”體育專業考試考生於4月29日在江西師範大學(青山湖校區)體育學院報到,4月30日考試。

四、 劃定體育專業合格線

體育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結束後,按照招生計畫數的三倍,劃定專業合格線。本科(含獨立學院層次)專業合格線不低於70分,高職(專科)、“三校生”體育專業合格線不低於60分。

五、 文化考試

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可以報考理工類、文史類或“三校生”類考試。

六、 錄 取

本科文化控制分數線:在專業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類)按計畫數的1:1.2的比例劃定。
外省院校投擋辦法:在提前批次錄取,分別按志願、按計畫數1:1.2的比例劃定文化投檔線(不低於文化控制分數線),依據體育專業成績按計畫數1:1.1的比例從高到低向招生學校提供檔案。
本省院校投檔辦法:在二本批次錄取,設4個平行一志願,在文化控制分數線上按志願、按計畫數1:1的比例依據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向招生學校實行一次投檔。
第三批本科院校(獨立學院)層次文化控制分數線:在專業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類)按計畫數的1:1.5的比例劃定。
第三批本科院校(獨立學院)投檔辦法:設4個平行一志願,在文化控制分數線上按志願、按計畫數1:1的比例依據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向招生學校實行一次投檔。
高職(專科)院校文化控制分數線:在專業合格考生中按理工類或文史類高職(專科)批次文化控制分數線的70%劃定。
高職(專科)院校投檔辦法:在文化控制分數線上按志願、按計畫數1:1的比例依據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向招生學校提供檔案。
“三校生”體育專業錄取,在專業合格考生中依據考生綜合分(文化+專業)按計畫數1:1.2的比例劃定控制分數線,依據綜合分按志願、按計畫數1:1的比例從高到低向招生學校提供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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