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A卷、《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和《申論》三個科目;
B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B卷、《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兩個科目;
C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C卷、《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兩個科目。
考試方式
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公共科目筆試同A類,警校生公共科目筆試同B類。
筆試全部採取閉卷考試方式。
職位範圍
A類職位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和相關機構中,從事政策、法律法規、規劃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規、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以及從事機關內部綜合性管理工作的職位。
B類職位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和相關機構中,從事機關內的專業技術工作,對機關的業務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的職位;直接將各項具體規定施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執法職位。
C類職位是江蘇省錄用考試中劃分的專門針對鄉鎮一級的職位。 選調生公共科目筆試同A類。
報考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專業職位,加試法律專業科目。全部採取閉卷考試方式。
考試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公共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和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務員義務的必備能力和素質。
考試內容:
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辯證唯物論、唯物辯證法、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歷史唯物主義。
毛澤東思想概論:毛澤東思想形成與發展、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社會主義改造理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
當代中國的政府與政治:中國的國體與政體、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務。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的基本內容、價值取向、道德修養、行為規範。
法律知識: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報考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專業職位的加試內容,包括上述範圍及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知識。
語文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漢字、辭彙、語法、修辭、文學常識,黨政機關公文基本知識、常用公文寫作、常用事務文書寫作、公文處理。
經濟知識和科技知識:微觀經濟、巨觀經濟、國際經濟、金融經濟、產業經濟,科技創新、科學前沿、科技常識。
歷史知識:中國近現代史和世界現代史。
其他知識: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間發生的國際國內重大事件。
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實務題、論述題、簡析題、作文題、案例分析題、綜合分析題、材料處理題等。
根據A類、B類、C類不同試卷結構的要求選取上述若干個題型。A類、B類、C類試卷均有主觀題和客觀題。
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從事國家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素質和能力。根據國內外公務員考試的現狀,經過有關專家的反覆研究、論證,在行政職業能力方面,公務員工作要求公務員具有一定的知覺速度與準確性、準確處理數量關係、合理進行判斷推理、恰當的言語理解與表達、資料分析等基本能力素質。
知覺速度與準確性: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信息進行篩選和快速反應的能力。
數量關係: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係和解決數量關係問題的技能,重點涉及數字和數據關係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
判斷推理: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各種事物關係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係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
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試應試人員迅速而又準確地理解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
資料分析: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形、表格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的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數據性、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考試題型均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00分鐘,滿分100分
申論
從字面上理解,“申”可以理解為申述、申辯、申明,“論”則是議論、論說、論證。所謂申論就是對某個問題闡述觀點、論述理由、合理地推論材料與材料,以及觀點與材料之間的邏輯關係。
《申論》主要通過應試人員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等,測試應試人員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
《申論》給定的材料通常涉及某一個或某幾個特定的社會問題或社會現象,要求應試人員能夠準確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內容,全面分析問題所涉及的各個方面,並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形成和提出自己的觀點、思路或解決方案,用文字形式準確流暢地表達。
《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總成績計算方法
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5%、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其餘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