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
局長:鄧仁冠
黨組書記:吳榮軍
副局長:袁寶林
副局長:何光松
副局長:奉玉蘭
紀檢組長:首作權
黨組成員:黃紅
主要職責
(一)根據法務部制訂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制訂本轄區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確定實施方案。
(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刑滿釋放和期滿解教人員回歸社會的管理工作。
(三)制訂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本縣立法執法有關工作。
(四)監督指導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所屬律師事務所。
(五)監督和指導公證工作,管理所屬公證處,負責涉外工作。
(六)指導全縣的人民調解和司法助理員工作,綜合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所。
(七)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九)組織和指導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資格考試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十一)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為弱勢群體無償提供法律援助。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司法局內設五個股室。
(一)辦公室負責全局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全縣司法行政工作進行督查,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簡報、新聞報導、信訪、統計、檔案管理、機要保密、收發、檔案及全局內部股室處所有關事項的協調等工勤、保衛工作;管理全局國有資產、經費收支、裝備、車輛、通訊等工作。
(二)宣傳教育股受依法治縣領導小組的委託,負責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場、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
(三)基層工作股指導管理全縣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基層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與配合有關部門管理刑滿釋放和期滿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負責組織各鄉、鎮、場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的考試,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其他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指導全縣司法行政人員、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縣“148”專用電話法律服務工作。
(四)公證律師管理股加掛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管理全縣公證業務活動,指導涉外、港、澳、台地區的公證業務;協助公證員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管理律師事務所,協助組織司法資格考試。
負責全局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及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單位政治理論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局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工作;協助開展紀律和行政監察工作,編制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廉政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局機關定編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監察員1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維持原狀。
(二)所屬單位
1、11個鄉、鎮司法所為股級行政單位,定編17名。其中:瀟浦司法所2名;允山司法所2名;夏層鋪司法所2名;桃川司法所2名;粗石江司法所2名;上江圩司法所2名;黃甲嶺司法所1名;松柏司法所1名;蘭溪司法所1名;千家峒司法所1名;源口司法所1名。
2、江永縣公證處為全額撥款的副科級行政單位,定編3名。
3、江永縣律師事務所為全額撥款的副科級事業音準,定編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