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1)負責處理江東區域內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與其職工或工作人員之間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
(2)負責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的法律諮詢服務工作;
(4)負責勞動爭議三方(勞動、工會、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指導區內各街道、社區、行業、企業勞動爭議協調機構開展調解工作;
(5)負責仲裁員的聘任及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6)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案件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及時向上級提供相關信息;
(7)承辦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江東區興寧路456號東方商務中心1號樓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