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懷廷

江懷廷,鹹豐三年登進士。授四川溫江知縣,勤於政事,慎於辦案。歷任於蓬州、南溪、雙流、崇慶、南充等州縣。朝廷嘉其為政潔己愛民,授要縣璧山知縣加同知銜。

基本信息

簡介

江懷廷,鹹豐三年登進士。授四川溫江知縣,勤於政事,慎於辦案。歷任於蓬州、南溪、雙流、崇慶、南充等州縣。朝廷嘉其為政潔己愛民,授要縣璧山知縣加同知銜。

簡歷

時值太平軍洪秀全起義,江懷廷力求安全,民眾樂業。為官既清,宦官索賄也無以應,故無升遷。江懷廷嘗曰:“吾不貪不酷,以民命殉時譽,吾不忍為也。”當時四川舊俗好訟,州縣胥役眾多,鹹依靠於訴訟。因此胥役愈多,詞訟愈繁。江懷廷深悉訴訟的為害,使民眾傾家蕩產,甚至社會不寧,所以他累任州縣,皆淘汰減少胥役。更不輕易出牒(傳)票拘人。聽訟必使詳盡其辭,做到合情達理,務使雙方真正心服口服而無怨言;即使是慣盜重犯也不用刑詢,重在調查取證,殺人大案,驗屍必詳而求得其實,慎於量刑。
江懷廷在四川為官三十年,無構屋一椽,土地無一寸。可謂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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