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汝城縣建設局於1995年由縣建設環境保護局分設而成。歸口管理單位有:縣建築公司(汝城分公司、郴州分公司)、馬田水泥廠、房產局、住房辦,下轄建築勘察設計院、質監站、招標辦、勞保辦、房地產開發公司、建安建材門市部、建築工程交易中心等7個企事業單位,全系統現有幹部職工578人,其中黨員133人。局機關核定編制7人,其中行政編6人,事業編1人;現有幹部職工19人,其中局黨組成員9人;下設一室兩股,即辦公室(加掛政策法規股牌子)、建築市場管理股、工程技術管理股。
領導信息
王 堅:局長、黨組書記主持黨建及建設局全面工作
何順林:黨委副書記
負責對縣委布置涉及黨委的中心工作具體抓落實,主管辦公室、黨群、組織、人事、宣傳、幹部作風督查、植樹造林、人大政協、小區創建、新農村建設、徵兵工作、計畫生育工作,聯繫房產局。主管對歸口管理單位的執法監督和檢查,負責政法綜治和法規工作,負責對國土、環保相關單位的工作銜接,負責2009年縣人大對《歷史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開展執法檢查的組織工作。聯繫汝騰賓館招商項目。
侯清明:副局長
主管2009年建設局承建的工程項目、小城鎮建設、污水處理工程項目,負責人防工作、政務辦事大廳視窗工作,負責汝騰賓館、新區賓館、標準住宅小區、城南住宅小區及新區商業街等五個房地產招商項目的建設工作,分管縣建築公司。
朱衛民:副局長
主管招商引資、銀行融資、向上爭取資金、全縣農村危房改造,新區建設,聯繫新區賓館招商項目。聯繫自來水公司。
黃金林:副局長
主管安全生產,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程主體驗收及工程竣工備案、護林防火、應急工作,分管質安監站。聯繫城建開發公司,協助做好改制後自來水公司遺留問題的調處工作。聯繫城南住宅小區建設招商項目。
朱景華:副局長
抽調行政中心南移指揮部;主管紀檢、治理商業賄賂工作,負責建築領域專項治理,最佳化經濟環境,作風建設督查工作,協管招商組工作,抽調新行政中心建設工程項目。
鄧小翠:副局長兼總工程師、勞保統籌專乾
主管2010年建設局承建的工程項目,負責勞保統籌會計及統計工作;聯繫龍騰國際大酒店建設項目;分管辦公室工作。
曾核仁:黨委委員、副局長(兼)
負責城建開發公司黨務工作。
朱平慶:黨委委員、副局長(兼)、房產局局長
負責房管局全面工作。聯繫標準住宅小區建設招商項目。
邱明祥:副局長(兼)、規劃局局長
負責規劃局全面工作。
關桂林:監察室主任
主管行政監察、建築工程招投標、清欠工作、勞動保障,全縣財政投資建設項目協調小組成員,協管幹部作風督查,分管市政公司。
朱春香:黨委委員,工會主席
協管計畫生育工作,兼計畫生育工作專乾,主管戶籍管理、工會、婦女、低保工作,負責改制後縣建公司矛盾糾紛調處。
朱成武:黨委委員
局辦公室主任兼黨委辦秘書,負責辦公室全面工作;主管統戰、義務獻血、信息調研、電子政務工作;協管黨務中心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城鄉建設的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我縣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風景旅遊區、開發區、建築業、裝璜裝飾業、房產業、城市道路、橋涵、城市供水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依法進行管理和監督。(二)負責全縣建設市場管理工作。參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和享受優惠政策項目的選址定點、計畫立項、初步規劃、設計、報批等前期工作和工程竣工驗收;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組織施工、建設監理等管理工作;指導編制城鎮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負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的審批;負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工程施工、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安全、建設監理等管理工作;參與城市防洪、人防工程建築的協調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範圍內的建築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安裝、建築裝修裝飾及市政施工、建設監理、供水、給排水安裝、建設檢測機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物業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機構等的資審、換證、年檢、初審上報,以及外地設計單位、施工隊伍進汝的驗證登記註冊;負責工程報建、辦理施工許可證。
(四)組織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會同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地方標準;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或參與制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工期定額和建設用地指標。
(五)負責對縣城城區城市建設資金的籌集和重點建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城區市政設施的維修和建設;會同財政部門制訂城市維護費的年度使用計畫;負責城鎮經營和市政設施有償使用工作;負責城市公用設施配套費及其它城建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直屬單位和歸口單位財務計畫審查報批和內審工作。
(六)負責全縣建築企業勞動保險基金的統籌管理工作。
(七)按有關規定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和歸口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工作;負責機構設定和編制的報批工作。
(八)研究制定建設行業教育的發展規劃,指導組織職工隊伍培訓、繼續教育和普法教育。
(九)負責制定全縣城鎮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安全用水近、中長期規劃;受縣人民政府委託負責管理自來水有限公司國有控股資產。負責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督促和協調給排水管網故障的及時檢修。
(十)對縣城建設綜合開發和全縣城鎮建設檔案工作進行綜合管理和指導。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檔案、保密、接待、來信來訪等日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基本建設、綠化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督和固定資產清產核資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職工理論教育、幹部調訓、年度考核和幹部任免、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局所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評定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縣建設系統教育發展規劃及人才培訓計畫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職業資格崗位培訓等有關工作。負責本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和幹部統計工作。管理和指導本系統工會、共青團、計畫生育等工作。
2、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做好各項支出的報賬工作,保管好現金,搞好安全防範,保管好各種發票、票據月清月結,保管好公共財物,按照規定購買辦公物品;負責本系統各種規費的收取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局下屬歸口管理單位的財務檢查工作;及時準確的出具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為領導合理化使用資金提供真實準確數據。
3、法規股
負責承辦與建設行政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呈報工作,管理和指導建設系統的行政執法、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及行政執法監督;負責審查和指導承辦局機關的行政處罰,指導本系統的行政訴訟工作,開展法律諮詢服務活動;負責管理和指導本系統的法制建設及建設行業法律法規的普及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五五”普法工作開展;負責建設行政訴訟案件的調查、取證,提出複議意見和應訴意見工作;負責對歸口管理單位行政審批、執法辦案進行檢查。
4、汝城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臨時機構)
負責汝城縣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項目的日常事務處理;負責協調污水處理設施配套工程的規劃、征地、勘察、設計等前期準備工作;負責與上級和本級相關部門的銜接協調工作;負責按照法定建設程式對該項目進行監督管理,保質保量的全面完成,如期交付使用。
直屬機構
1、汝城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負責全縣建設工程、建築產品、材料、構配件質量的檢驗測試,建設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管理工作;質量技術諮詢服務工作;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並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協同有關部門搞好工程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建設工程新結構、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制定組織實施安監管理實施細則和辦法;負責全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組織全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和日常管理;負責掌握全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資格和資質;負責全縣建設工程項目安全達標等級的核定;負責全縣施工現場安全防範設施、機械、電氣設備的測試、驗證工作;參與工程建設重大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意外人身傷害保險的理賠協調等工作。
2、汝城縣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站(建設工程管理股、掛牌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負責收集、存儲和發布各類工程項目、企業狀況、材料價格、法規政策等信息,為承發包雙方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項目的報建工作;負責本縣範圍內建築施工企業的資審、換證、年檢初審上報,以及外地施工隊伍進汝的驗證登記註冊和出汝施工隊伍的協調等工作;負責建設局為業主的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和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招標公告、隊伍擇定、中標公示的公開發布;協同相關部門建立技術評標委員會和商務標標底審查專家庫,為確定標底審查人員、評審以及公開招標工程入圍隊伍擇定提供抽籤服務;負責提供工程項目招標投標資料和檔案的發放;初定公開報名、發標、答疑、開標時間,並提供諮詢服務;負責招標投標統計、檔案(技術)資料的建檔管理。
3、汝城縣給排水監督管理站
負責制定全縣城鎮供水、排水及污水處理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供水、排水及污水處理設施國有資產管理;承擔污水處理費收取的監督;負責監督供水質量和保證供水安全;負責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和達標排放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