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令簡介
《永樂敕諭》
中國 伊斯蘭教歷史文獻。系明成祖朱棣(1403~1424在位)關於保護伊斯蘭教徒米里的詔令。1956年在江蘇揚州普哈丁墓園世襲伊瑪目蘭曉陽墓葬處發現。詔令原件為帛書,高72厘米、寬100.5厘米,已經裱褙珍存於北京民族文化宮。上有漢、波斯、蒙古3種文字。漢文全文是:“諭米里哈只:朕唯人能誠心好善者,必能敬天事上,勸率善類,陰翊皇度。故天錫以福,享有無窮之慶。爾米里哈只,早從馬哈麻之教,篤志好善,導引善類,又能敬天事上,益效忠誠。眷茲善行,良可嘉尚。今特授爾以敕諭,護持所在。官員軍民一應人等,毋得慢侮欺凌。敢有故違朕命,慢侮欺凌者,以罪罪之。故諭。永樂五年五月十一日。”文末蓋有御璽,陰刻4字:“敕命之寶”。
歷史沿革
此外,在全國其它清真寺發現此詔令尚有5處,其中福建泉州 艾蘇哈卜清真寺、 福州清真寺、 蘇州砂皮巷惠敏清真寺,敕諭均刻於寺內石碑上,陝西西安化覺巷清真大寺則在木匾上鐫刻。另1處則見於江蘇松江縣 雲間清真寺,清康熙十六年(1677)《重修真教寺碑記》中述及,同為《永樂皇帝敕諭》。6處行文略有不同:泉州、福州的碑刻與揚州的帛書相同,蘇州碑刻受諭者是“米里閃思丁”;西安木匾所刻、松江碑記所引受諭者則是賽亦的哈馬魯丁,1881年出版的《清真釋疑補輯》中亦收錄了《永樂敕諭》,受諭者與西安、松江所刻音近而字不同,是“賽一忒哈馬魯丁”。研究者認為:《永樂敕諭》是明成祖為配合鄭和下西洋而採取的保護國內穆斯林和清真寺的重要措施,受到當時穆斯林的普遍歡迎,各地 清真寺多加以翻刻,視為“護寺之寶”,有的在翻刻中將受諭者換成本寺伊瑪目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