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氣象局

永州市氣象局

永州市氣象局是在1950年9月成立的零陵縣氣象站的基礎上建立,是正處級國家事業單位,實行湖南省氣象局和永州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永州市氣象系統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50人,其中市局65人,縣區局85人,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總人數的65.3%。高級工程師4人,工程師49人,占總人數的35%。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1、組織協調完成永州市行政區域內天氣、氣候、生態與農業氣象、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等多軌道業務工作;組織管理永州市行政區域內綜合觀測、預測預報、公共氣象服務和信息與技術支持體系的有關工作。

2、負責永州市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永州市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永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3、組織管理永州市行政區域內氣象觀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4、負責永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觀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永州市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負責永州市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氣象預報的發布。

5、管理永州市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永州市行政區域的防雷減災和升空氣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6、負責向永州市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氣候可行性論證。

7、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氣象法規的實施,負責永州市區域內的氣象行政執法,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8、統一領導和管理永州市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縣(市)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擔永州零陵機場氣象保障工作。

10、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永州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關科室

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業務發展科、政策法規科。

直屬單位

7個:市氣象台、市觀測站、後勤服務中心、財務核算中心、防雷中心、科技服務中心、機場氣象台。

市政府設定的工作機構2個:市人影辦、市防雷減災辦公室。

縣區氣象局

11個:祁陽縣氣象局、東安縣氣象局、雙牌縣氣象局、道縣氣象局、寧遠縣氣象局、新田縣氣象局、藍山縣氣象局、江華縣氣象局、江永縣氣象局、冷水灘區氣象局、零陵區氣象局。道縣氣象局和市局觀測站為國家基本氣象站,其餘各縣區局為國家一般氣象站。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 魯金舟

黨組成員、副局長 嚴光榮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海濤

黨組成員、副局長 肖秧琳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宋定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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