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壽縣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批准的《永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鹹辦字[2010]8號)設立永壽縣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全縣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細則。

(二)負責開展調查研究,編制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三)負責全縣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評估論證、申報審批和組織實施工作。

(四)負責全縣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籌集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五)負責全縣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的外省交流與合作,並組織實施外資項目。

(六)負責全縣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推廣先進適用技術。

(七)負責組織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中央有關部委和省級部門在永的聯縣扶貧工作。

(八)負責全縣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的統計與監測工作。

(九)負責全縣產業開發編報、組織實施和信貸扶貧投放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文秘綜合崗位。

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組織會議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工作;負責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的宣傳、人員業務培訓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政策、規章制度及綜合檔案的起草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編制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規劃。

(二)財務後勤崗位。

負責機關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會議接待及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擬定扶貧開發資金規劃,並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籌措和使用;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三)扶貧貸款管理崗位。

負責擬定全縣貧困鄉村產業開發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制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全縣扶貧款項分配方案,監督檢查扶貧款項的投放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加工項目的考察、審核和組織實施工作。

(四)基礎建設崗位。

負責擬定全縣貧困鄉村基本農田、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髮展的扶貧政策,並制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考察、審核貧困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扶貧項目。

(五)移民開發崗位。

負責擬定全縣貧困鄉村移民搬遷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政策,並制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考察、審核貧困鄉村移民開發項目。

(六)產業開發崗位

負責擬定全縣貧困鄉村產業開發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制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全縣“互助資金”實施方案,監督檢查“互助資金”投放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貧困地區產業開發的考察、審核和組織實施工作。

(七)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崗位。

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考察論證、省報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及項目的後續管理、運行監測、資料收集、信息傳遞及科技成果的套用。

人員編制

縣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行政編制11名,其中:領導職數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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