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溶性顆粒劑

水溶性顆粒劑加水後應能完全溶解呈澄明溶液,無焦屑等雜質,其工藝過程可分為:提取、精製、制粒、乾燥、整粒、質量檢查及包裝等步驟。

水溶性顆粒劑

水溶性顆粒劑加水後應能完全溶解呈澄明溶液,無焦屑等雜質。其工藝過程可分為:提取、精製、制粒、乾燥、整粒、質量檢查及包裝等步驟。

製法

提取

因中藥含有效成分不同及對顆粒劑溶解性的要求不同。可採用不同的溶劑和方法進行提取,一般多用煎煮法提取有效成分,也有用滲漉法、浸漬法及回流提取法提取。含揮發性成分的藥材可用雙提法。

煎煮法:將加工炮製合格的藥物置煎煮容器內,加水,按煎煮法常規進行煎煮。濾過,合併濾液,靜置澄清或用“DZY-50型碟片分離機”除去懸浮性雜質後,採用較低溫度蒸發濃縮成稠膏狀備用。

精製

為了減少顆粒劑的服用量和吸濕性,常採用水提醇沉澱法,即將水煎煮液濃縮至一定濃度時(一般相對密度為1.05左右或濃度為1∶l),除特別規定外,加入等量乙醇,充分混合均勻,靜置冷藏12小時以上,濾過,濾液回收乙醇後,再繼續濃縮至稠膏,相對密度為l.30~1.35(50℃~6O℃)。或繼續乾燥成乾浸膏備用。

制粒

1.賦形劑

主要是糖粉和糊精。糖粉應選擇結晶性蔗糖(俗稱白砂糖),於6O℃乾燥數小時,粉碎,過四號篩。糖粉應在臨用前製得,或製成糖粉後密封貯藏,臨用前於60℃烘1~2小時,以提高吸水率。顆粒劑也有套用乳糖為賦形劑,但價格高。糖粉用量應視膏中所含藥物成分的性質及膏中含水量而定,一般稠膏和糖粉的比例為1∶3~4,為了減少糖粉的用量,可酌用部分高溶性糊精。賦形劑的總用量一般不超過稠膏量的5倍。

2.制粒法

取乾燥的糖粉與糊精,置適當容器中,混合均勻,加入稠浸膏攪拌混勻,必要時加適量50%~70%乙醇,調整濕度製成軟材,軟材的軟硬度一般以手捏能成團,輕壓則散。然後以制粒機擠壓過一號篩(1~14目)成顆粒。或以乾浸膏細粉加適量乙醇製成顆粒。亦可以乾浸膏(真空乾燥法)直接通過顆粒機碎成顆粒。

稠膏或乾浸膏細粉制軟材時可用槽形混合機,制顆粒時可用搖擺式或旋轉式顆粒機,乾浸膏細粉亦可用乾式制粒機,直接擠成顆粒。

乾燥

上述製得的濕顆粒應迅速乾燥,放置過久濕粒易結塊或變形。乾燥溫度一般以60~80℃為宜。乾燥溫度應逐漸上升,否則顆粒的表面乾燥過快,易結成一層硬殼而影響內部水分的蒸發;且顆粒中的糖粉驟遇高溫時會熔化,使顆粒變得堅硬;尤其是糖粉與檸檬酸共存時,溫度稍高更易粘結成塊。

顆粒的乾燥程度,一般應控制水分在2%以內。生產中常用設備有烘箱、烘房、沸騰乾燥、振動式遠紅外乾燥機等。

整粒

濕粒用各種乾燥設備乾燥後,可能有結塊、粘連等,須再通過搖擺式顆粒機一號篩(12~14目)整粒,大顆粒磨碎,再通過四號篩(60目)除去細小顆粒或細粉。篩下的細小顆粒和細粉可重新制粒,或併入下次同一批號藥粉中,混勻制粒。

顆粒劑處方中若含有揮發性成分,一般宜溶於適量乙醇中,用霧化器均勻地噴灑在乾燥的顆粒上,然後密封放置一定時間,待穿透均勻吸收後,方可進行包裝。也可以製成包合物混入。

包裝

顆粒劑含有浸膏和糖粉,極易吸潮軟化,故應及時包裝、密封和乾燥貯藏。目前多用複合鋁塑袋分裝,不易透濕、透氣,貯存期內一般不會出現吸潮、軟化現象。也有用塑膠袋裝,塑膠筒及金屬盒裝吸濕情況各不相同,根據具體條件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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