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要求
(1)氣密性試驗應在液壓試驗合格後進行。對設計要求作氣壓試驗的壓力容器,氣密性試驗可與氣壓試驗同時進行,試驗壓力應為氣壓試驗的壓力。
(2)碳素鋼和低合金鋼製成的壓力容器,其試驗用氣體的溫度應不低於5℃,其它材料製成的壓力容器按設計圖樣規定。
(3)氣密性試驗所用氣體,應為乾燥、清潔的空氣、氮氣或其他惰性氣體。
(4)進行氣密性試驗時,安全附屬檔案應安裝齊全。
(5)試驗時壓力應緩慢上升,達到規定試驗壓力後保壓不少於30分鐘,然後降至設計壓力,對所有焊縫和連線部位塗刷肥皂水進行檢查,以無泄漏為合格。如有泄漏,修補後重新進行液壓試驗和氣密性試驗。
試驗程式
(1)受壓容器需經水壓試驗合格後進行,氣壓試驗合格後是否做氣密性試驗按圖樣規定執行。試驗前安全附屬檔案應裝配齊全,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的1.0倍或按圖樣規定。
(2)試驗時,應緩慢升壓至試驗壓力,保壓30分鐘,對所有焊縫及連結部位進行檢查。如有泄漏,應將壓力降至零,再進行處理。查明原因,消除隱患後再繼續重新進行試驗。
(3)合格要求 :無泄漏為合格。
其他
氣密性試驗與氣壓試驗是不一樣的。首先,它們的目的不同,氣密性試驗是檢驗壓力容器的嚴密性,氣壓試驗是檢驗壓力容器的耐壓強度。其次試驗壓力不同,氣密性試驗壓力為容器的設計壓力,氣壓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的1.15倍。
我們生活當中的許多產品都需要做氣密性試驗,在北京主要有航天環境可靠性與檢測中心;梓愷環境可靠性與電磁兼容試驗中心;航天3院3部,無線電廠、各級特種設備檢驗所等可以做。
CJJ33-2005
嚴密性試驗介質宜採用空氣,試驗壓力應滿足下列要求:
1. 設計壓力小於5 kPa 時,試驗壓力應為 20 kPa 。
2. 設計壓力大於或等於 5 kPa 時,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15倍,且不得小於 0.1 MPa 。
3. 試驗時的升壓速度不宜過快。對設計壓力大於0.8Mpa的管道試壓,壓力緩慢上升至30%和60%試驗壓力時,應分別停止升壓,穩壓30min,並檢查系統有無異常情況,如無異常情況繼續升壓。管內壓力升至嚴密性試驗壓力後,待溫度、壓力穩定後開始記錄。
4. 嚴密性試驗穩壓的持續時間應為 24 h ,每小時記錄不應少於1次,當修正壓力降小於133 Pa 為合格。修正壓力降應按下式確定:
⊿P’=(H1+B1)-(H2+B2)(273+ t1)/(273+ t2) (12.4.5)
式中:——修正壓力降(Pa);
H1、H2 —— 試驗開始和結束時的壓力計讀數( Pa );
B1、B2 —— 試驗開始和結束時的氣壓計讀數( Pa );
t1、t2 —— 試驗開始和結束時的管內介質溫度( ℃ )。
5. 所有未參加嚴密性試驗的設備、儀表、管件,應在嚴密性試驗合格後進行復位,然後按設計壓力對系統升壓,應採用發泡劑檢查設備、儀表、管件及其與管道的連線處,不漏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