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計畫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實施,對保障城鄉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進一步規範城鄉低保工作,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民政部研究決定,用一年時間在全國開展以“規範管理、優質服務”為主題的基層低保工作規範化建設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具體內容
一、目的要求
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第十二次全國民政會議精神為指導,以推進低保制度在基層的更好落實為目的,以“健全制度、規範操作、提高素質、改善條件、促進公開”為目標,全面提高基層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努力把基層低保機構建設成民政部門“為民解困”的優秀視窗,使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廣大困難民眾。
二、主要內容
(一)健全制度。
進一步規範完善基層低保工作,制度建設是根本。各地要認真研究近些年來城鄉低保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科學評估已有各項低保制度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健全和完善各項制度,重點是完善低保申請、審核、審批、評議、公示、檔案管理、資金運行、信息統計等制度的健全和家庭收入核查、分類施保、與再就業銜接、對邊緣人群救助等規章制度。做到內容具體,要求明確,程式清楚,便於實施。
(二)規範操作。
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各地要對基層低保工作中的環節和步驟實行程式化管理,有條件的地方要形成操作手冊,使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程式辦事。
同時,要針對制度實施中的問題,進一步規範低保操作人員的行為,重點是強化法制意識,明確崗位職責,加強監督檢查,推行績效考核,兌現工作獎懲,嚴防不正之風,使低保工作中規中矩,取信於民,公平公正。
(三)提高素質。
良好的基層低保工作,要以良好的人員素質作保證。各地要高度重視基層低保隊伍的建設,以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培養精湛的業務能力,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為中心,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樹立職業道德規範,加強“為民”思想教育,強化責任、服務意識,打牢思想基礎;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開展工作交流,組織案例研討,提高基層低保工作人員政策水平,增強做好業務工作的能力;
三是規範工作行為,端正工作態度,努力為低保對象提供熱情周到、文明規範的服務。
(四)改善條件。
必要的條件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各地要關心基層,加強一線,逐一檢查基層在人員、經費、辦公條件等方面的落實情況。條件欠缺,影響低保工作正常開展的,要向當地政府鄭重反映;不能得到解決的,要報上一級政府督辦,並報省級民政部門掌握。
原則上,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要有專門的低保受理視窗,社區居委會要有1-2名專職低保工作人員,村民委員會要明確兼職低保人員,要著力建立起按上年度低保金支出總額或服務對象人數的一定比例安排工作經費的機制,確保基層工作經費。同時,各地還要進一步加快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設,按照民政部的統一部署,儘早實現低保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並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有關統計數據。
(五)確保資金。
資金是城鄉低保工作的基礎。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低保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的規定,確保資金不被挪用和擠占。在低保金髮放過程中,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委託金融機構發放的力度,力爭社會化發放率達到95%以上,儘量避免直接的現金髮放,確保低保對象快捷、安全、足額地領取到低保金。
(六)推進公開。
政務公開是加強和改進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地要以社區和村落為主要陣地,通過各種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向民眾宣傳低保政策,公開低保申請條件、申請審批程式、低保對象的權利和義務、低保申請審批結果、動態管理情況等信息,方便民眾參與和監督,不斷提高廣大民眾對低保工作的認知度和低保機構的公信力。
三、活動安排
(一)動員布置。
各地要按照民政部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活動實施方案。要通過適當形式使有關方面和人員明確本次活動的目的、內容和要求,動員廣大幹部職工積極參與,形成基層落實、上下聯動的良好態勢。
(二)對照檢查。
各地要按照“制度健全、操作規範、素質優良、條件具備、信息公開”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基層低保工作規範管理、優質服務的基本標準,並據此對基層低保工作進行認真檢查。檢查可採取自查、抽查、互查等形式。對檢查合格的,由上級民政部門以適當形式予以確認;對檢查不合格的,要向同級政府通報。
(三)規範完善。
各地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採取有效措施,及時組織規範完善。對共性的問題,要進行集中教育和培訓;對疑難問題,要組織力量攻關;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要認真處理。對問題比較多的地方,上級民政部門要重點指導,幫助解決。
(四)總結交流。
本次活動結束前,各地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樹立一批基層低保工作“規範管理、優質服務”的先進典型。在各地總結的基礎上,民政部將召開會議對全國基層低保規範化建設活動進行總結,組織表彰一批在全國有示範作用的基層低保“規範管理、優質服務”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同時,對組織開展規範化建設活動表現突出的單位一併進行表彰。活動結束後,各地要組織低保工作者向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學習,並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宣傳。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規範基層低保工作,為廣大城鄉低保對象提供優質服務,是新形勢下完善城鄉低保制度、提高管理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也是體現政府為民服務宗旨,樹立民政部門良好形象的重要內容。各地要充分認識這次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並以此為契機,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基層低保工作的重視和支持,為基層低保工作的開展創造更好的條件。
各地在開展活動過程中,要抓好典型,及時總結經驗,加強對面上的指導。在工作部署上,各地要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今年下半年工作重點是基層城市低保規範化建設,明年下半年工作重點是基層農村低保規範化建設。
(二)注意溝通協調。
各級民政部門要及時了解當地活動開展的情況,組織好信息交流,及時向民政部反映進展情況。為支持活動的開展,民政部將組織編髮《城市低保規範化管理指導手冊》等指導性資料,並通過民政部網站和中國城市反貧困網,整理髮布相關資料,供各地參考。
同時,《社會救助工作簡報》也將及時刊發各地的經驗、做法,並通報有關進展情況。在基層低保規範化建設活動中,各地要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的重視和支持,爭取有關部門的積極參與和配合,使他們更多地了解基層低保工作情況,齊心合力為做好基層低保工作出謀劃策,排憂解難。
(三)注重活動實效。
開展活動的目的是為了推動工作。是否健全了制度、規範了操作、提高了素質、改善了條件、促進了公開,是衡量各地活動是否取得了成效的標準。各地在活動過程中要牢牢把握方向,力戒形式主義。
(四)重視活動成果。
各地在推進基層城鄉低保工作規範化管理、優質服務過程中所形成的檔案,創造的經驗,樹立的典型,是促進全國低保事業發展的寶貴財富。
各地要認真整理,及時向上一級民政部門報送。對有重大創新和推薦價值的成果,民政部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進行重點推介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