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辦發〔201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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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陽市委辦公室
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
(2010年2月23日)
加強城市社區建設是加快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舉措,是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鞏固黨執政基礎的重要途徑,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由之路。為切實加強城市社區建設,按照以人為本、服務居民,資源共享、共駐共建,責權統一、管理有序,擴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的基本原則,努力把城市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民政部關於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0〕23號)、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民發〔2009〕165號)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夯實城市社區基礎工作
1.加強社區工作隊伍建設。按照“優、精、強”的要求,採取民主選舉、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等辦法,依法選聘政治素質高、服務意識好、工作能力強、熱愛社區工作的優秀人才到社區工作。嚴格控制社區工作者人數。提倡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由一人擔任,提倡社區“兩委”成員交叉任職。切實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教育培訓,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由市委黨校組織培訓,每年不少於5天;其他社區工作者由縣市區委黨校組織培訓,每年不少於3天。鼓勵社區專職工作者參加在職學歷教育,推行社區專職工作者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加快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力爭社區志願者註冊人數占社區居民總數的比例逐年提高。
2.加強社區居民自治機制建設。推進社區居民自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選齊配強居民小組長、樓院門棟長、居民代表,形成居委會、居民小組、樓院門棟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城市社區居民自治組織體系。建立健全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和社區議事協商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2次以上社區居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社區重大事項。加強居務公開,設立居務公開欄,及時公開社會救助、財務收支等居民普遍關心的事項。科學界定政府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與社區的職能職責,凡屬政府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社區居委會;凡需由社區居委會協辦的事項,相關單位應為社區居委會提供必要的條件;凡委託給社區居委會辦理的相關服務事項,應當權責統一、保障經費。
3.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全國和諧社區建設標準,社區辦公服務用房不低於300平方米,需配置“三室三中心”,即辦公室、警務室、黨建活動室和社區服務中心、文化體育活動中心、社區公共衛生服務中心。社區服務中心設定不低於30平方米的“一站式”服務大廳。每萬名居民擁有4個以上室外休閒、娛樂活動場地和服務設施。積極開展社區規範化建設活動,統一社區名稱標識,統一服務視窗設定,統一工作人員行為規範。社區只懸掛“社區黨支部”和“社區居委會”兩塊標識牌。
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和社區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應納入各級城鄉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市中心城區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未達標的,採取新建、改建、置換和購買等多種方式,力爭在今年底前全部達標。凡新開發建設項目、舊城改造和住房建設項目,開發建設單位應先與所在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聯繫,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應提前介入並履行管理服務職能。開發建設單位要按其開發建築面積,同步建設規定比例的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或等量配套建設資金),並無償提供給社區,其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規劃、建設、房地產等部門應嚴格把關,對應當建設辦公服務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而未建設的,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或給予行政處罰,並將其不良行為納入開發建設單位信用檔案。
4.加強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動員駐社區單位、社會組織、物業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形成共駐共建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鼓勵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內部服務設施定期向居民開放。依託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服務站,積極推進以就業、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治安、醫療衛生、計畫生育、文化、教育、體育、環境保護等為主要內容的政府公共服務覆蓋到社區。大力發展家政、物業管理、居家養老、職業介紹等社區便民服務業,推進服務市場化、實體化、產業化、社會化,不斷擴大服務範圍,提升服務水平。
二、改進城市社區管理服務
5.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創辦社區大學,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居民依法維護正當權益,教育居民積極履行法定義務。社區每年要組織社區居民集中學習法律法規,提高居民法律意識,爭當守法公民。積極開展主題討論活動和文明家庭、和睦家庭、衛生家庭、書香家庭等文明創建活動。推廣社區居民文化體育活動。
6.積極調解民間糾紛。由社區居委會主任牽頭,成立以老黨員、老幹部和德高望重的居民代表等組成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時調解鄰里糾紛、家庭糾紛。成立樓道黨小組,協助解決居民生活中的各種問題和矛盾,儘量讓問題和矛盾不出樓組。社區工作者應經常走訪本社區居民,及時收集、整理涉及社區居民利益的突出問題,並爭取政府及相關部門及時予以解決。
7.協助維護社會治安。設定社區警務室,由派出所推薦一名社區民警通過民主選舉進入社區居委會領導班子。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社區防範機制和防控網路,綜合治理社區違法行為。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要經常接待處理社區民眾來信來訪,及時處理不穩定事件,防止群體性事件發生。
8.不斷最佳化公共服務。協助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做好應急管理、公共衛生、計畫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文明創建等工作,積極開展健康教育、疾病預防、保健、醫療、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六位一體”的公共衛生服務,社區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率不低於居民總數的60%;配合做好低保入戶調查、民眾評議,重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服務工作,勞動就業服務和社區居民的社保醫保工作,加強對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其就業及收入狀況,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大力發展社區慈善事業,建立社區“慈善超市”,對困難民眾的幫扶率達到100%;鼓勵社區志願者經常為孤寡老人、病困家庭和社區環境保護提供義務服務;設定社區服務熱線,整合社區醫療、家政、維護、養老等各種社區服務信息,及時、便捷服務居民;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搞好社區綠化、淨化、美化、亮化工作。
三、強化城市社區建設保障措施
9.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中心城區城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由市委書記任顧問,市長任主任,市委組織部部長和分管副市長任副主任,岳陽樓區、岳陽經濟開發區、南湖風景區及市直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委員會辦公室設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岳陽樓區、岳陽經濟開發區、南湖風景區是市中心城區社區建設的責任主體。各區黨委、政府(管委會)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抓好社區機構設定、社區規劃制定、社區基礎建設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工作。建立市、區領導幹部和市、區直屬部門聯點幫扶中心城區社區制度,定期深入社區開展調查研究,為社區建設排憂解難。
10.保障社區工作者待遇。逐步提高社區工作者工資待遇,按要求落實養老、醫療等各種社會保險。注重從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中考錄街道辦事處公務員或擇優選拔充實街道辦事處領導班子。
11.加大經費投入。市中心城區各區財政要將社區工作經費列入預算,確保專款專用。考慮到市中心城區的特殊情況,從今年起,市財政對市中心城區各社區每年補助5萬元工作經費。進一步落實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建設經費,對今年按時完成新建、改擴建任務的社區,市財政給予一定的建設經費補助。
12.嚴格工作考核。將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列入建設民本岳陽綜合考評和政府行政績效考核內容。深入推進“雙服務、雙評議”(機關部門服務社區、社區服務居民;居民評議社區居委會,社區居委會評議機關部門)活動,對社區的考核以民眾高興、滿意、認可為工作標準,逐步建立以社區居民滿意度為核心的科學考核機制,並將考核結果與社區工作者工資待遇及評先評優掛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