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國會議場

民國國會議場

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位於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建於民國初年,時為國會開會和辦公的場所。清末為籌備“立憲”,清政府借宣武門內象房橋法律學堂設資政院。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清末為籌備“立憲”,清政府借宣武門內象房橋法律學堂設資政院。民國後改資政院為國會眾議院,並借其東鄰財商學堂作為眾議院辦公之地。後國民政府在財商學堂址建造了眾議院部分建築,其中包括工字樓、仁義樓、禮智樓、信字齋、圓樓及國會議場。

建築結構

國會議場為方形建築,高2層,建築面積2100平方米,一邊設議長席,另三邊圍以門廳、側廳。一層坐席呈扇面排列,二層三面圍樓為旁聽席。後部設橢圓形大休息廳和2個小休息廳,走廊與會議廳聯結。議場外面為青磚清水牆,室內為抹灰壁柱裝飾,鋼木桁架屋頂。

歷史事件

1923年曹錕賄選即發生於此。1930年中國左翼作家聯盟北方分盟在此召開成立大會。1949年中共北平市委在國會議場(當時為北平大學四院校舍)舉行全體地下黨員會議,1984年被公布為劃定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系東至二層樓西牆;南側東段至主樓北牆,西段至議場南二十米處;西側南段至議場西二十米處,北段至現三層樓西牆;北至三層樓北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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