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房紹坤 著
叢 書 名:法學論叢民商法系列
內容簡介
《民商法問題研究與適用》並不是全面論述民商法原理,而是就民商法中若干問題從理論上加以研究,並探討其在實踐中如何適用。書中內容集中在物權法、契約法、侵權法三部分,所述專題大都是作者一直研究的題目。中國民商法的發展可以分為三個發展階段:一是清末法制變革前的中國民商法,二是清末法制變革後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中國民商法,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中國民商法。
作者簡介
房紹坤,遼寧康平人,漢族,1985年畢業於遼寧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7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1987年起在煙臺大學法律系(現法學院)任教;2003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1991年任講師,1993年破格晉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晉升教授。歷任煙臺大學法律系行政秘書、教學秘書、教研室主任、系主助理、副系主任、法學院院長、煙副校長等職,現任煙臺大學校長、省級重點學科(民商法學科)學術帶頭人;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先後獲得全國優秀教師、山東省十佳理論工作者、全國首屆高校百名國家級教學名師、山東省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榮譽稱號,2006年入選全國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出版各類學術著作、教材60餘部,承擔及參加國家級、省部級等課題10餘項,獲省級科研成果和教學成果獎1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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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導論 中國民商法的回顧與前瞻
一、中國民商法的歷史
二、中國民商法的現狀
三、中國民商法的未來
第一編 物權法
第一章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一、物權法定原則
二、一物一權原則
三、公示公信原則
第二章 物權立法的三個問題
一、物權法與財產法的立法選擇
二、物權立法的價值取向
三、物權立法的結構體系
第三章 物上請求權
一、物上請求權的性質
二、物上請求權的適用範圍
三、物上請求權的內容
四、物上請求權與消滅時效
第四章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與一物一權原則
二、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客體
三、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構成
四、建築物區分所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五、區分所有建築物的管理
第五章 用益物權的基本問題
一、用益物權的法律性質
二、用益物權的發展趨勢
三、用益物權的立法體系
第六章 典權的幾個問題
一、典權存廢之爭
一、典權的性質
三、典權與其他類似制度的區別
四、典權的設定和期限
五、典權的效力
第七章 最高額抵押權
一、最高額抵押權的價值分析
二、最高額抵押權的特徵
三、最高額抵押權的設立
四、最高額抵押權的效力
五、最高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的確定
第八章 倉單質押
一、倉單概述
二、倉單質押的性質
三、倉單質押的設立
四、倉單質押的效力
五、倉單質押的實行
第九章 擔保物權司法解釋的成功與缺陷
一、擔保物權司法解釋的成功
二、擔保物權司法解釋的缺陷
第十章 占有制度
一、建立占有制度的意義
二、占有的本質
三、占有的特徵
四、占有的種類
五、占有的取得
六、占有的效力
七、占有的保護
第二編 契約法
第十一章 契約法的基本原則
一、契約自由原則
二、契約神聖原則
三、契約正義原則
四、契約效益原則
第十二章 利他契約
一、外國法上的利他契約
二、利他契約的功能和原因關係
三、利他契約的效力
四、我國契約法是否規定了利他契約
第十三章 締約過失責任
一、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的發展
二、締約過失責任的理論基礎
三、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條件
四、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範圍
五、締約過失責任的主要類型
第十四章 情勢變更
一、情勢變更的概念和地位
一、情勢變更的發展
三、情勢變更的理論基礎
四、情勢變更的適用條件
五、情勢變更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章 保證司法解釋質疑
一、保證契約無效的責任處理
二、連帶共同保證
三、保證期間的中斷
第十六章 違約損害賠償
第十七章 分期付款買賣契約
第十八章 商品房預售契約
第十九章 房屋合建契約
第二十章 保險契約
第三編 侵權法
第二十一章 職務侵權致害責任
第二十二章 產品缺陷致害責任
第二十三章 高度危險作業致害責任
第二十四章 污染環境致害責任
第二十五章 地下施工致害責任和地上工作物致害責任
第二十六章 動物致害責任
第二十七章 被監護人致害責任
第二十八章 僱主責任
第二十九章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
第三十章 醫療事故責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