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民事案件的管轄,是指各級人民法院和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它是在人民法院系統內部劃分和確定某級或者同級中的某個人民法院對某一民事案件行使審判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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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民事案件的管轄,是指各級人民法院和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 它是在人民法院系統內部劃分和確定某級或者同級中的某個人民法院對某一民事案件行使審判權的問題。
民事案件的管轄,是指各級人民法院和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它是在人民法院系統內部劃分和確定某級或者同級中的某個人民法院對某一民事案件行使審判權的問題。
法律
第一條 第三條 地方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民事案件屬於軍事法院管轄的,參照前款規定辦理。
簡介 正文【法規名稱】 【頒布時間】 六、軍事法院管轄軍內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的標準,參照當地同級地方人民法院的標準執行。
基本信息 通知全文民事審判管轄,是指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依照法律規定,法院在其管轄範圍內行使審判權,稱為管轄權。
民事審判管轄 正文 配圖 相關連線管轄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是guǎn xiá,意思是指管理,統轄的意思 ,延伸出去,有法律意義上的管轄,有級別管轄,有地域管轄,有移送管轄,及協定管轄。 ...
管轄本義 法律意義 級別管轄 協定管轄民事訴訟管轄又稱“民事審判管轄”。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基於管轄權而產生,是對民事案件審判權的一種“恆定”,法院對於沒有管轄權的民事案...
概念 管轄恆定 專門法院的管轄專屬管轄是地域管轄的一種。法律規定某些案件必須由特定的法院管理,當事人不能以協定的方式加以變更。具有強制性和排他性,與特別管轄不完全相同。世界各國對於專...
基本概念 法律效力 適用範圍 相關區分 理論研討地域管轄,是指以人民法院的轄區和案件的隸屬關係確定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在各自的區域內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
管轄分類 概念解析 相關規定 地域管轄分類《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在2008.03.3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是指我國人民法院對一定範圍涉外民事案件的審判許可權和各級各類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許可權。
種類 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