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毽球是侗族、苗族、水族同胞喜愛的傳統體育活動手毽演變而來,手毽是各族人民在播種水稻時,扔接稻秧的一系列動作啟發下產生的,是侗族帶有社交性質的體育項目。比賽場地長11.88米,寬6.1米,中間以球網相隔。比賽雙方各派三名選手出場。其技法以踢、觸為主,可用頭、腳及身體去接球,但不能用手臂去觸球。毽球打法類似於藤球、排球。毽球是用四支白色或彩色鵝翎成十字形插在毛管內、與下部毽墊連結而成。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得分方必須是發球方(第三局採取每球得分制),以先得15分者為勝一局。
我國毽子的第一次正式比賽是廣州市體委於1956年舉辦的,並制定了簡單的規則。1984年春,《毽球競賽規則》誕生,它是根據踢毽子的特點,吸收了幾種球類比賽的形式綜合而成的。
毽球的起源
踢毽子,是在中國一項流傳很廣,有著悠久歷史的民族體育活動。經常進行這項活動,可以活動筋骨促進健康。在古都北京,踢毽子還有個富有詩意的名字——翔翎。 踢毽子起源於什麼時候?又是何人首創?這早就是我國體育專家們非常感興趣的一個問題。有一種傳說認為;毽“創自轅黃帝”。當時叫“毱”,不叫毽,是練習武士的一種器具。“毱”在中華大字典中解釋為“皮毛丸”顯然,“皮毛丸”與毽是兩種不同的東西。又一傳說認為:“創自岳武穆,用箭之翎,配以金石之質,拋足而戲,以釋軍悶。”此種傳說沒有可靠的佐證,而且,“箭”與“毽”又不相同。也是不足為信的。據歷史文獻和出土文物證明,踢毽子起源於我國漢代,盛行於六朝、隋、唐,唐《高僧傳》二集卷十九《佛陀禪師傳》中記載:有一個叫跋陀的人到洛陽去,在路上遇到了十二歲的惠光,在天街井欄上反踢毽子,連續踢了五百次,觀眾讚嘆不已。跋陀是南北朝北魏時(公元467——499年)人,為河南嵩山少林寺的祖師,他非常喜歡惠光,並將他收為弟子,惠光便成了少林寺的小和尚。
宋朝高承在《事物記源》一書中,對踢毽子有較詳細的記載:“今時小兒以鉛錫為錢,裝以雞羽,呼為毽子,三四成群走踢,有里外廉、拖搶、聳膝、突肚、佛頂珠等各色。”
明、清時期,踢毽子進一步發展,關於踢毽子的記載也就更多了。明代進士、我國歷史上有名的散文學家劉侗在《帝京景物略》中寫道:“楊柳兒青放空鍾,楊柳兒死踢毽子。”踢毽子已成為民諺的內容,而且發展到數人同踢的技巧運動。至清未踢毽子已達到鼎盛時期,參加的人越來越多,不僅用來鍛鍊身體:作養生之道,而且把踢毽子和書畫、下棋、放風箏、養花鳥、唱二黃等並提,一些人以會踢毽子而自榮。因此,踢毽子的活動更加廣泛,特別是青少年參加者更為普遍,當時就有這樣的童謠:“一個毽兒,踢兩半兒,打花鼓,繞花線兒,里踢外拐,八仙過海,九十九,一百。”說明踢毽子已經到了相當普及的程度。民間踢毽愛好者更是用功苦練,以口傳身授的方法代代相傳。以北京為例,每遇城鄉廟會,各路能手,步行相聚,觀摩、比賽,培養新手,甚是熱鬧。 (郭七正《踢毽子》)
毽球的誕生
歷史記載
據歷史文獻和出土文物證明,踢毽子起源於我國漢代,盛行於六朝、隋、唐。唐《高僧傳》二集卷十九《佛陀禪師傳》中記載:有一個叫跋陀的人到洛陽去,在路上遇到了十二歲的惠光,在天街井欄上反踢毽子,連續踢了五百次,觀眾讚嘆不已。跋陀是南北朝北魏時(公元467——499年)人,為河南嵩山少林寺的祖師,他非常喜歡惠光,
並將他收為弟子,惠光便成了少林寺的小和尚。
宋朝高承在《事物記源》一書中,對踢毽子有較詳細的記載:“今時小兒以鉛錫為錢,裝以雞羽,呼為毽子,三四成群走踢,有里外廉、拖搶、聳膝、突肚、佛頂珠等各色。”
明、清時期,踢毽子進一步發展,關於踢毽子的記載也就更多了。明代進士、我國歷史上有名的散文學家劉侗在《帝京景物略》中寫道:“楊柳兒青放空鍾,楊柳兒死踢毽子。”踢毽子已成為民諺的內容,而且發展到數人同踢的技巧運動。至清末踢毽子已達到鼎盛時期,參加的人越來越多,不僅用來鍛鍊身體:作養生之道,而且把踢毽子和書畫、下棋、放風箏、養花鳥、唱二黃等並提,一些人以會踢毽子而自榮。因此,踢毽子的活動更加廣泛,特別是青少年參加者更為普遍,當時就有這樣的童謠:“一個毽兒,踢兩半兒,打花鼓,繞花線兒,里踢外拐,八仙過海,九十九,一百。”說明踢毽子已經到了相當普及的程度。民間踢毽愛好者更是用功苦練,以口傳身授的方法代代相傳。以北京為例,每遇城鄉廟會,各路能手,步行相聚,觀摩、比賽,培養新手,甚是熱鬧。(郭七正《踢毽子》)
少數民族毽球
毽球是侗族、苗族、水族同胞喜愛的傳統體育活動手毽演變而來,手毽是各族人民在播種水稻時,扔接稻秧的一系列動作啟發下產生的,是侗族帶有社交性質的體育項目。比賽場地長11.88米,寬6.1米,中間以球網相隔。比賽雙方各派三名選手出場。其技法以踢、觸為主,可用頭、腳及身體去接球,但不能用手臂去觸球。毽球打法類似於藤球、排球。毽球是用四支白色或彩色鵝翎成十字形插在毛管內、與下部毽墊連結而成。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得分方必須是發球方(第三局採取每球得分制),以先得15分者為勝一局。
毽球的發展
到了本世紀三十年代,湧現了一批全國聞名的踢毽子能手。如北京的譚俊川、金幼申、溥子衡、林少庵,上海的周柱國、陳鴻泰,河北的楊介人,浙江的謝叔安,河南的路錦城等等,數不勝數。踢毽技術在普及的基礎上得到了提高,各種踢法豐富多采,高難翻新的動作層出不窮,不同風格爭奇鬥勝,使觀者眼花繚亂,驚嘆不已。我國傳統的踢毽運動,日趨完善。
1928年月12月,在上海市舉辦“中華國貨展覽會”時,舉行了我國第一次踢毽子公開比賽,推動了這頂民族體育項目的發展。1933年3月26日。在南京市又舉行了第一次全國性的踢毽比賽,據當時的報紙報導:“報名參加者頗為踴躍,其中有河北的溥子衡、金幼申、(編著者註:溥子衡、金幼申系北京人)、楊介人三人,對於踢毽子極有經驗......,能踢之花式均有百餘種之多,觀者無不讚美。此外,有著名體育家及踢毽能手參加......,屆時定有一番熱鬧也。“比賽結果:河北楊介人獲普通踢(盤踢)和花樣踢第一名;北京運動員溥子衡、金幼申並列普通踢和花樣踢第二名,三人所踢花樣都有百餘種之多,第四名踢的花樣有三十種,第五??子衡、金幼申三人再次進行了表演,還拍了電影紀錄片。
1933年10月舉行的全國體育運動會上,踢毽子同拳術、摔跤、彈弓、劍術等民間運動項目一起,又進行了比賽。上海運動員周柱國、北京運動員溥子衡和金幼申分別獲普通踢的前三名,浙江運動員謝叔安獲第四名。上海運動員陳鴻泰獲特別踢(交踢、北京叫小毽股)第一名,上海運動員周柱國和北京運動員金幼申分別獲特別踢的第二、三名,第四名為河南運動員路錦城獲得。比賽後,北京運動員金幼申、溥子衡二人,還在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大學、中學等單位進行了多場表演,得到了各界人士的好評。
但是,此後踢毽子運動衰落了,直到新中國成立後,這項民族體育運動才逐漸得到了恢復和發展。1950年,北京市吸收了在街頭靠踢毽子餬口的藝人參加了雜技團,專設了踢毽子節目,並出國進行表演,受到了國外觀眾的熱烈歡迎。
1963年,踢毽子同跳繩等,被列入國家提倡開展的體育活動,踢毽子運動還被編入了國小體育教材。
1961年6月,中央新聞電影製片廠拍攝了“飛毽”的電影,介紹了踢毽的運動的歷史和踢法,推動了這一運動的發展。天津、上海、保定、哈爾濱等地參加踢毽子的人越來越多。上海電視台也形象地向廣大觀眾推薦踢毽運動,上海《青年報》還組織了全市中學生“紅花懷”踢毽比賽,歷時兩個多月。
北方冰城哈爾濱市,參加踢毽子的活動人數逐年增加,全市半數以上的中國小的大約三十五萬餘名中、國小生參加了比賽。1982年,哈市一三六中學國中三年級女生王麗萍,用1小時28分多鐘,以5684個的優異成績獲得全市中、國小生踢毽子比賽的雙腳踢(盤踢)第一名。這個成績,遠遠超過了1933年10月,全國性體育運動會踢毽第一名4986個的成績。
在我國著名的“毽鄉”之一河北承德,也出現了新氣象。家家有毽,人人善踢,逢年過節,更是熱鬧,街頭巷尾,到處可以看到踢毽的活動,為節日增添了特有的喜慶氣氛。
毽子種類
花毽
第一種是我們常見的傳統花毽。花毽的高度一般在12公分左右,多用火雞毛或鵰翎做毽身,塑膠片做底座。因此,看起來更美觀一些,踢起來彈性也很好。毽子起落的速度,也沒有太多限制,踢起來後上下翻飛,花樣動作全憑自己掌控,沒有特別高難度的動作,所以適合各個年齡段的人。
第二種是大毽子,這種毽子的毽身多用鵝毛製成,橡膠做底座,高約17—18公分左右。與傳統花毽不同的是,大毽子比較重,要求技巧性相對較強。如果是單人踢,就有100多種動作。但在大眾健身運動中,大毽子更適合多人一起運動,大家你踢一腳,我踢一腳,力度較大,但動作簡單,既能鍛鍊腿部力量,又能提高身體的靈活性。
毽球
還有一種毽子叫毽球,跟大毽子很像。毽球是用四根羽毛和橡膠底座製成的,羽毛多為鵝毛。毽球踢起來有隔網,像打羽毛球似的,一邊踢過網後,另一邊的人接住再踢過來。毽球競技性較強,多用於比賽和競技場上使用,可以是一對一比賽,也可以是二對二、三對三的比賽。另外,隨著踢毽運動的發展,還有一些毽子踢起來會發出音樂,還會發光,運動過程中增加了大家的樂趣。
毽球運動
比賽
在設計毽球比賽時曾有原則為“羽毛球場地、排球規則、足球動作”,但在實際誕生後,最後一條並未
落實,其基本動作酷似誕生於1964年的、流行於東南亞的藤球。從發球、主要攻防動作和集體項目設定方面都與藤球十分接近。例如在進攻動作方面,毽球的兩種主要進攻動作“高腿踏毽”和“外擺腳背倒
花毽
花毽即花樣踢毽,是踢毽運動中的一種,分規定動作賽和自選動作賽兩項。規定動作有盤踢、磕踢、落、上頭、交踢6個套路,自選動作則由運動員即興發揮,花樣更繁難度更高。在競賽分類上,花毽屬於“競爭性比賽”,與毽球所屬的“對抗性比賽”屬於完全不同的競賽類型。
協會基本情況
1.協會領導機構
中國毽球協會成立於1987年。1996年4月在遼寧錦州進行了協會的最近一次換屆改選,產生了中國毽球協會第三屆委員會。領導機構成員如下:
顧問:艾青、齊寶純
主席:李元
副主席13人,後增補公冶民同志為副主席。
秘書長兼司庫:殷佳珍
副秘書長:高迎鍵、王剛、鄭勝先、楊學維
2.競賽規則
早在1984年,當時的國家體委就試行了《花毽競賽規則》。中國毽求協會成立後,經過多年的實踐於1997年出版了《毽求競賽規則裁判法》。2001年,出版新的《毽求競賽規則與裁判法》。
3.理論培訓和研討
中國毽求協會自成立以來注重提高裁判員和教練員的理論素養,先後組織過多次毽球理論研討會以及裁判和教練培訓班。最近一期研討會於2002年在深圳寶安區新安湖國小舉辦,名稱是:全國毽球訓練工作暨科研論文研討會。此次研討會共收到論文77篇,其中14篇獲一等獎,16篇獲二等獎。最近一次培訓班即2003年全國毽球、花毽裁判員培訓班於2003年在江西宜春舉行。
4.裁判隊伍1.1990年4月國家體委下發〈〈毽球裁判員技術等級實施辦法〉〉。
2.1991年1月批准第一批國家級毽球裁判員共9人:芮耀慈(北京)、李春恆(天津)、岳金鐸(遼寧)、劉景和(黑龍江)、齊世洪、於業成(上海)、高章寧(湖北)、高崇光(廣東)、吳寶盈(四川)
3.1995年6月批准第二批國家級裁判共12人:吳彤(北京)、張崇仁(天津)、董少為(河北)、郭賢成(山西)、劉顯波、趙千(遼寧)、於泗汰(吉林)、楊小鳳(上海)、張晉祁(河南)、張偉華(湖北)、劉俊波、王結(四川)
3.2001年6月批准第三批國家級裁判共16人:方正濤(北京)、孫弘、馬愛生(江蘇)、郭捷、張東升(河南)、宋玉玲、李萍、邱漢祥、張林泉(湖北)、黃小臻、李應斌、段忠勇、杜紹義、吳新民(廣東)、易強、曹延秋(重慶)。
場地設施
場地
第一款場地面積
比賽場地採用羽毛場雙打場地,長11.88米,寬6.1米。場地上空6米以內(由地面計算)和場地四周2米以內不得有障礙物。
第二款界線
比賽場地應按平面圖(圖1)畫出清晰的界限,線寬4厘米,線的寬度包括在場地面積之內。較長的兩條邊界叫邊線,較短的叫端線。連線場地兩邊線的中點與端線平行的線叫中線。中線將場地分為均等的的兩個場區。在中線兩側各畫一條與中線平行的線叫限制線(此線包括在限制區內)。中線至限制線的距離為2米。
第三款發球區
距兩端線中點兩側各1米處向場外各畫一條長20厘米與端線垂直的短線叫發球區線(此線不包括在發球區內)。發球區線向後無限延長的區域叫發球區。
球網
第一款球網的規格
球網長7米,寬76厘米,網孔2厘米見方。球網上沿縫有4厘米寬的雙層白布,用繩穿起,將球網張掛在網柱上。球網必須掛在中線的垂直上空。球網為深綠色。網柱安在中線以外,距邊線50厘米處。
第二款球網的高度
球網的中部頂端距地面垂直高度為1.60米(男子),1.50米(女子)。網的兩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必須相等,兩端的高度與中間的高度相差不得超過2厘米。
第三款標誌桿與標誌帶
在球網的兩端,垂直於邊線和中線交接處,各系有一條寬4厘米,長76厘米的白色帶子,叫標誌帶.在球網上連線標誌帶外側應系有兩根有韌性的桿,叫標誌桿。兩桿內側相距6米。標誌桿長1.20米,直徑1厘米,用玻璃纖維或類似的材料製成。標誌桿應高出球網上沿44厘米,並用鮮明對比的顏色畫上10厘米長的格紋。
毽球
毽球由毽毛、毽墊等構成。毽毛為四支白色或彩色鵝羽成十字形插在毛管內,每支羽毛寬3.20—3.50厘米。毽墊直徑3.80-4厘米,厚1.30-1.50厘米。毛管高2.50厘米。
毽球的高度為13-15厘米。毽球的重量為13-15克。
競賽規則
比賽規則
第一款比賽隊由6人組成,上場隊員3人,其中隊長1人(左臂應佩帶明顯標誌)。比賽前,各隊應將參賽隊員(包括替補隊員)的姓名、號碼登記在記分表上。未登記的隊員不得參加比賽。
第二款也可因時、因地、因人制宜,增加單人、雙人毽球賽,規則與3人制大體相同,記分可採取直接得分法。
第三款教練員和替補隊員應坐在指定的位置上。
場上位置
第一款雙方隊員必須站在本方場區內。
站在靠近球網的兩名隊員從左至右分別為3號位和2號位隊員,靠近端線的隊員為1號隊員(圖2)。場上隊員的位置必須與登記的輪轉順序相符合。
第二款發球的位置
發球的一方,2、3號位的隊員在發球隊員的前方,彼此間相距不得少於兩米。球發出後,雙方隊員可以在本方場區內任意交換位置。
第三款每局比賽結束之前,隊員的輪轉順序不得調換。
教練隊長
第一款比賽成死球時,教練員和隊長有權要求暫停或換人。在暫停時間內,教練員可以進行場外指導,但不得進入場區。
第二款比賽進行中,場上隊長有權向裁判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但必須服從裁判的最終判決。
服裝
第一款比賽隊員應穿著整齊劃一的運動服和毽球鞋或運動鞋。
第二款場上隊員上衣的前後須有明顯的號碼,號碼顏色須一致,並與上衣顏色有明顯的區別。號碼應清晰可見,背後的號碼至少高20厘米,胸前的號碼至少高10厘米,筆畫至少寬2厘米,同隊隊員不得使用重複號碼。隊員不得穿戴任何危及其他隊員的服飾。
毽球大事記
踢毽源於古時蹴鞠,與蹴鞠同宗、同源,是蹴鞠的一個分支。據文物考證,蹴鞠起源於五千多年前新石器時代的黃河流域,其原始形態為用腳在地面蹭蹴石球相撞擊。西漢是比賽型蹴鞠和表演型蹴鞠成型之時,而六朝隋唐宋乃是蹴鞠盛行之年代。現代毽類運動包括毽球和花樣踢毽兩個項目,起步於二十世紀中期。現代毽類運動從初興就得到了政府及社會各界的積極倡導和大力支持。到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現代毽類運動得到迅速普及,廣泛開展於工廠、學校和機關事業單位當中。隨著毽類運動的蓬勃興旺,全國和地方性毽球組織相繼成立。與此同時,競賽體制基本完善,全國錦標賽、職工賽、學生賽、國際邀請賽等競賽制度相繼建立。進入九十年代,毽類運動又先後躋身於全國少數民族運動會、全國農民運動會和全國中學生運動會等大型綜合性運動會。同時,毽類運動跨出國門走向世界,先後在亞歐美等多個國家開展起來,並成立了國際組織,建立了世界錦標賽制度。
三、全國性毽球賽事活動和事件
1.1984年毽球被列入國家體委正式開展的體育比賽
2.1985年4月 首屆全國毽球錦標賽
3.1995年毽球進入民運會
4.1996年毽球進入農運會
5.1999年毽球進入全國中學生運動會
每年的全國錦標賽,職工、學生毽球賽已形成制度。
四、國際性賽事和對外交流
1.1993年首屆國際毽球邀請賽在重慶舉行,95、97年又相繼在武漢、合肥舉行第二屆、第三屆國際毽球邀請賽。
2.1996年7月中國男女踺球隊(來自哈爾濱鐵路局)一行10人訪問了匈牙利、德國和芬蘭。
3.1988年、1992年和1996年中國踺球隊相繼赴日本、德國和泰國參加了第一、第二和第三屆世界民族傳統體育節。
4.1998年中國毽球隊分別赴越南和德國進行交流。
5.2000年我國廣東的中山和惠州都舉行了國際毽球邀請賽。
6.2000年中國花毽隊赴香港表演取得巨大成功。
7.2003年11月,東南亞運動在越南舉行,中國毽球協會派員觀摩了其中的毽球比賽。
五、國際毽聯
1.1999年11月,國際毽球聯合會在越南成立,發起國家和地區為:中國、越南、匈牙利、德國、寮國、中國台北、中國香港、荷蘭。
會議選舉產生了國際毽聯的領導機構:
主席:戴文忠(中國)
副主席:張維力(越南)
彼得(德國)
亞諾斯(匈牙利)
秘書長:殷佳珍(中國)
副秘書長:阮春賢(越南)
芭芭拉(德國)
2.國際毽聯第一次執委會於2000年7月在匈牙利召開。會議接納芬蘭為會員國。會議決定,2003年前毽球世錦賽設男女團體、男女單人、男女雙人和混雙7個項目。
3.國際毽聯第二次執委會和代表大會於2001年9月在中國無錫召開。會議接納韓國、高棉為會員。會議同意使用現行的毽球競賽規則為國際毽球賽規則。
4.國際毽聯第三次代表大會和執委會於2002年10月在德國召開。香港申辦了2003年的世界毽球錦標賽。會議決定由王鈞接替戴文忠擔任國際毽球聯合會主席。國際毽聯副主席張維力(越南)由張光忠(越南)接替。會議還決定第四次代表大會和執委會於2003年在香港舉行。
5.國際毽聯成立以來,分別於2000、2001和2002年在匈牙利、中國和德國舉辦三屆世界錦標賽。由於SARS影響,第四屆世界錦標賽未能如期在香港舉行。現在正等著越南方面的答覆。
6.國際毽聯現有會員13個,泰國和緬甸表示有興趣假如國際毽聯。
六、掛牌和命名
二00一年十二月授予廣東深圳新安湖國小“中國毽球芻鷹學校”稱號。
二00二年二月在廣東中山市小欖鎮華僑中學建立“中國毽球訓練中心”。二00二年六月授予武漢三角路中學“中國毽球騰飛學校”稱號
比賽細則
比賽賽制
第一款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第三局採取每球得分制。
第二款比賽前選擇場區或發球權。第一局結束後雙方交換場地和發球權。
第三款決勝局開始前,正裁判員召集雙方隊長重新選擇場區或發球權。決勝局比賽中,任何一隊先得8分時兩隊應交換場地。交換時,不得進行場外指導。交換場區後,雙方隊員的輪轉位置不得變換。經記錄員查對後,由原發球隊員繼續發球。如未及時交換場區,一旦裁判員或一方隊長發現時,應立即交換。比分不變。
暫停
第一款比賽成死球時,教練員或隊長可以向裁判員要求暫停。
第二款暫停時,教練員可以在場地外進行指導,但場上隊員不得出場,也不得與場外其他任何人講話,場外人員不得進入場內。
第三款每局比賽中,每隊可以要求兩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不得超過30秒鐘。某隊在一局中請求第三次暫停,應判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1分。
換人
第一款在比賽中成死球時,教練員或隊長可以向裁判員要求換人。換人時,場外人員不得向隊員進行指導,場內隊員不得離開場地。
第二款每個隊員在每一局比賽中換人不得超過三人次。
第三款替補隊員在上場前,應在記錄台附近作好準備,換人時間不得超過15秒鐘,否則判該隊一次暫停。如該隊在該局已暫停過兩次,則判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一分。
第四款教練員或隊長要求換人時,應向裁判員報告下場和上場隊員的號碼。
第五款比賽中因故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不能繼續參加該場比賽,可由替補隊員替換。如該隊在該局已換人三人次,或場外無人替換時,則判為負局。
局間間隙
一局比賽結束,下局比賽開始前,中間最多可有2分鐘時間,供兩隊交換場地、換人和記錄員登記號碼,雙方教練員在不影響上述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場外指導。
發球
第一款發球
發球隊員須站在本方發球區內,用手持球,將球拋起,用腳踢向對方場區,使比賽進行。發球隊員必須在發球區內發球,在球發出後才能進入場區。發球時2、3號隊員不得有任何掩護動作,否則,判由對方發球。
第二款發球失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即判為發球失誤:
1。隊員發球時,踏及端線或發球區線及其延長線;
2。球未過網、觸網或觸及標誌桿;
3。球從網下穿過;
4。球從標誌及其延長高度以外過網;
5。球觸及任何障礙物,或在進入對方場區前觸及本隊隊員;
6。球落在界外;
7。發球延誤時間超過5秒鐘;
8。裁判員鳴哨後球墜落在地上。
第三款當發球隊失誤時,應判失發球權,由對方發球。
第四款重發球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須重發球:
1。在比賽進行中,球掛在網上(最後一次擊球掛網除外);
2。在比賽進行中,毽毛和毽墊在飛行時脫離;
3。在裁判員鳴哨之前發球;
4。在比賽進行中,其他人或物品闖入場區。
第五款發球次序錯誤
當球發出後,裁判員發現隊發球次序錯誤,則判該隊失發球權,並恢復正確位置。如犯規隊已得分,應取消隊因該次發球次序錯誤所得的分數。
輪轉順序
第一款某隊取得發球權時,應先按順時針方向輪轉一個位置,然後由輪轉到1號位隊員發球。
第二款新的一局開始前,可以變換本隊隊員的輪轉順序,並填好位置表交給記錄員。
動作
第一款每隊在將球踢入對方場區前,在本方場區最多只能有三人次共擊球四次。
第二款每個隊員可以連續擊球兩次。
第三款不得用手、臂觸球。但防守隊員在手臂下垂不離開軀幹的前提下,攔網時手球不判違例。
第四款球不得明顯地停留在隊員身體的任何部位。
[罰則]違反第十四條第一至四款均為違例,判由對方發球或得1分。
網上球
在比賽進行中球觸及兩標誌桿以內的球網為好球,球觸標誌桿為失誤。
觸網
第一款比賽進行中,隊員身體任何部位觸及兩標誌桿以內的球網,均為觸網違例。
第二款隊員擊球後,觸及標誌桿或標誌桿以外的球網、網柱、網繩或其他物體,不為違例。
比賽注意
第一款過網擊球為犯規。
第二款比賽進行中,身體任何部位不得進入對方場區的空間。
第三款隊員若用頭攻球時,必須在限制線以外,但落地時兩腳可落在限制線以內。防守隊員在限制區內,頭部無意識觸球過網不判違例。
第四款在比賽進行中,除腳以外,身體任何部位不得觸及中線。腳不得完全越過中線。
比賽規則
第一款球觸地及違例為死球。
第二款中斷比賽:其他人或物品進入比賽場區;更換損壞的器材;運動員發生意外事故等。發生以上情況,裁判員應鳴哨,中斷比賽和恢複比賽。
計勝方法
第一款接發球隊失誤,應判對方得一分;發球隊失誤,則判由對方發球。
第二款某隊得15分並至少比對方隊得多2分時,則為勝一局。如比分是14比14,比賽應繼續進行,直至某隊領先2分,方為勝一局。
判定和申訴
第一款一場比賽中,正裁判員的判定是最終判決。
第二款只有場上隊長可以對裁判員的判罰當場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正裁判員應及時予以解釋。
第三款申述比賽隊對裁判員的判罰有爭議,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員的裁判,比賽後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正裁判員亦應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毽球技術
踢球技術
一:腳內側踢球
二:腳外側踢球
三:正腳背踢球
進攻技術
一,倒勾攻球
二,腳踏攻球
三,肩壓攻球
四,頭攻球
發球技術
一,腳內側發球
二,正腳背發球
三,腳外側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