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五年,登進士,擔任永平府知府。正德十三年,明武宗抵達昌平,民間婦女驚避。毛思義下令禁止擾民,鎮守中官郭原與毛思義有隙離,於是上報。隨後,毛思義被立即逮下詔獄,半年後,謫雲南安寧州知州。嘉靖年間,累遷至副都御史、應天巡撫。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88):“毛思義,陽信人。弘治十五年進士。官永平知府。正德十三年駕幸昌平,民間婦女驚避。思義下令言:“大喪未舉,車駕必不遠出。非有文書。妄稱駕至擾民者,治以法。”鎮守中官郭原與思義有隙,以聞。立逮下詔獄,系半歲,謫雲南安寧知州。嘉靖中,累遷副都御史、應天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