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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單位時間內每一個體的平均產卵(子)數,稱為出生率。繁殖中的雌性等種群的每一個體的出生率作為特定出生率。 計算出生率時,應保持分子、分母內涵的一致性。若按常住人口計算總人口時,出生人數應按嬰母的常住地進行統計。按常住地統計出生率能避免婦女離開常住地生育給當地生育水平帶來的影響。若按出生地統計出生人口,那么以現有人口數作分母更合理為細緻觀察年內出生率變動,可計算月出生率。如某地1988年4月出生嬰兒數為B4,1988,則月出生率為分母為1988年4月當地平均人口數,所以月出生率的算式為相鄰年份的同月出生率對比,可反映一年內生育水平的變化。按同樣原則,可計算年初到報告月的累計出生率,按某類人口計算的出生率稱特殊出生率,如城鎮和農村的出生率、各民族的出生率、不同行業和不同職業人口的出生率等。毛出生率
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平均每千人所出生的人數的比率,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計算公式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
式中:出生人數指活產嬰兒,即胎兒脫離母體時(不管懷孕月數),有過呼吸或其他生命現象。年平均人數指年初、年底人口數的平均數,也可用年中人口數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