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陽縣

比也作沘,是泌河的原名。比陽縣治在今河南泌陽縣縣城古城村,由於縣治在沘水之陽,故名。東漢、三國魏、西晉縣名無改。南朝宋屬廣平郡。北魏改比陽縣為陽平縣,並在泌陽縣城置東荊州,《水經注》的作者酈道元曾任東荊州刺史。東魏仍為東荊州,西魏復置比陽屬淮州。隋開皇初廢舞陰郡,改縣為顯岡,廢城陽縣,五年(公元五八五年),改淮州為顯州。大業三年(公元六0八年)廢顯州為淮安郡,隸豫州,領比陽、平氏、真昌、顯岡、臨舞、慈丘、桐柏七縣。
唐武德四年(公元六二一年)改淮安郡為顯州,置顯州總管,領比陽、慈丘、平氏、顯岡四縣。七年,改顯州總管為都督府。貞觀三年,廢顯岡併入比陽縣。貞觀九年(公元六三五年)改顯州為唐州,將州治由湖北棗陽遷移到比陽(泌陽縣)。天寶元年(公元七四二年)改唐州稱淮安郡 ,乾元元年(公元七五八年)又改淮安郡為唐州。天佑三年(公元九0六年)分比陽以西今縣地為唐州,州治遷移到泌陽(即今唐河縣城),更名泌州。後唐(公元九二三——九三六年)改泌州為唐州。後晉(公元九三六——九四七年)又改唐州為泌州。後漢(公元九四七——九五0年)又改泌州為唐州。後周(公元九五一——九六0年)仍為唐州,比陽縣屬轄 。
周顯德五年(公元958年),廢慈丘縣併入比陽,此後境內只有比陽一縣。宋隆興二年,宋與金議和,金割得唐州,改名裕州,元朝至元三年(公元一三三七年)廢比陽縣為毗陽鎮,置巡檢司,仍屬唐州。明洪武十四年(1381)於毗陽鎮復置縣,襲用唐河縣舊縣名,改名泌陽,屬南陽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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