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鄰[漢語詞語]

比鄰[漢語詞語]
比鄰[漢語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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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鄰在中國漢字中歷史悠久,運用廣泛,如:王勃的詩《杜少府之任蜀州》中有“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的句子,如《核舟記》中有“其兩膝相比者”句,比鄰都有不同的解釋,那么我們應該如何去理解比鄰,應根據用法不同應查看相關資料,根據史書上記載,再作出科學而全面的判斷。

基本信息

基本解釋

漢語拼音:bǐ lín

解釋

(1) [next-door;neighbour]∶近鄰,街坊

生女猶得嫁比鄰。——唐· 杜甫《兵車行》

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唐· 王勃《杜少府之任蜀州》

(2) [near;next to]∶鄰近

融與鴻豫州里比鄰。——《後漢書·孔融傳》

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第五十八回:“夫秦晉比鄰之國。”

“比鄰”解析

王勃的詩《杜少府之任蜀州》中有“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的句子。其中“比鄰”二字課本和《教參》上都沒有明確的註解。許多語文教師在講授中根據自己的理解和認識做出了種種解釋。如《核舟記》中有“其兩膝相比者”句,其中“比鄰”註解為“並”。因此,有的老師把“比鄰”釋為“並鄰”,即引申為“靠近的鄰居”。有的老師根據《新華字典》的註解“比,靠著、挨著”,把“比鄰”就直接釋為“靠近(挨著)的鄰居”。這都沒有對“比”“鄰”做出正確而全面的注釋,這些解釋是非常牽強的。

於非先生主編的《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把“比鄰”注釋為“比(bì必),周圍五家相連曰‘比’。比鄰,近鄰”。在陳世忠先生主編的《唐代送別詩新注》中,他把“比鄰”注釋為“比鄰,猶言鄰居。古代居民五家相連為‘比’(bì),二十五家相連為‘鄰’”。這兩種注釋也是不十分全面和準確的。

《周禮·地官·大司徒》上云:“令五家為比,使之相保;五比為閭,使之相受;四閭為族,使之相葬;五族為黨,使之相救;五黨為州,使之相賙;五州為鄉,使之相賓。”據此,於非先生對“比”的注釋“周制五家相連曰‘比’”是十分正確的,但沒有對“鄰”作進一步的注釋。

又據《周禮·地官·遂人》上云:“遂人掌邦之野,以土地之圖經田野,造縣鄙形體之法;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酇,五酇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鄭玄註:“郊外日野,此野謂甸稍縣都。”“經、形體,皆謂制分界也。鄰、里、酇、鄙、縣、遂,猶郊內比、閭、族、黨、州、鄉也。”據此,可以看出,“比、閭、族、黨、州、鄉”為郊內單位,“鄰、里、酇、鄙、縣、遂”為郊外單位,郊內五家為“比”,郊外五家為“鄰”。所以,陳世鍾先生“二十五家相連為‘鄰’”說法是錯誤的。

“比鄰”的用法

“比鄰”的這種用法,在古代詩文中經常可以見到:

(1)寶徙入舍,祭請比鄰。(《漢書七七·孫寶傳》)

(2)丈夫之四海,萬里猶比鄰。(《三國·魏·曹子建集·贈白馬王彪》)

(3)與鄰比兒共戲土壤中,輒畫地作文天文及日月星辰。(《三國志·管輅傳·注引輅別傳》)在古漢語中,“比居”“比舍”與“比鄰”的用法也是相似的:

(1)母歸,不見客,即問比居,皆雲已去。(《清苑珠林·債負引識》)

(2)李娥,年六十歲,病卒,埋於城外,已十四日。娥比舍有蔡仲聞娥富,謂殯當有金寶,乃盜發冢求金。(《搜神記十五》)

由此,王勃詩的“比鄰”之典源於《周禮》是肯定的。但“比”和“鄰”有郊內和郊外之別,並非同一套單位。對“比鄰”作出“近鄰”的註解是過於草率和不準確的。所以,在課本和《教參》都沒有明確註解的情況下,決不能隨便而牽強的解釋。應查看相關資料,根據史書上記載,再作出科學而全面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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