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基金

基金簡介

比特幣基金(BticoinFund,簡:BTCF),是一款國際理財產品,是一隻理財性質的基金,是以定投模式進行理財、分潤的理財金融衍生品。比特幣基金主要是以集取投資人的資金,進行比特幣交易套利,從而反饋回報給投資人的模式開放於市場。2012年-2014年比特幣風靡全球,並逐步形成了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產業鏈。這是金融行業的變革,是金融行業與網際網路結合的新型產物,代表了新時代的金融里程碑,也為網際網路劃開了歷史新篇章。比特幣基金,正是屬於“虛擬貨幣”時代,比特幣為代表的衍生產品之一。

基金由來

全球首發比特幣理財基金,是由福匯集團(福匯中國)開創運營。福匯中國,成立於2012年,總部設於美國,受福匯美國監管。福匯中國,目前尚未獲得中國區經營許可牌照,所以福匯中國並沒有中國區的監管信息。但根據WTO世貿組織成員國協定,中國對外開放金融領域是必然的趨勢。福匯集團開創比特幣基金服務於中國區客戶,吸收中國區客戶群體,為將來獲得中國區牌照做充分準備。

發展背景

2012年-2014年比特幣風靡全球,並逐步形成了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產業鏈。這是金融行業的變革,是金融行業與網際網路結合的新型產物,代表了新時代的金融里程碑,也為網際網路劃開了歷史新篇章。比特幣基金,正是屬於“虛擬貨幣”時代,比特幣為代表的衍生產品之一。根據福匯中國的相關新聞資訊報導稱,比特幣基金將於2014年秋季開放運營。福匯比特幣基金,作為全球首發以理財模式進行互惠共贏的運作模式,是獨創的,也是充滿誘惑和挑戰的。

基金保障

比特幣基金的資金由福匯美國環球銀行的獨立比特幣基金賬戶中託管,專戶專用,統一管理。根據NFA客戶款項規則及虧損保障。比特幣基金資金存放於獨立銀行賬戶,與福匯的公司資金賬戶分開存放。這確保所有客戶資金在福匯發生無償債能力的罕見情況下能得到保障。對於投資人來說,是以定投的模式參與比特幣基金的理財,保本保獲利,每日結算收益,到期贖回本金。零風險、高收益、高保障的理財。

基金優勢

1、福匯集團公司為後盾保障,安全可靠;

2、全球第一隻比特幣基金,必將引來眾多關注者和參與者,為基金的發展奠定市場基礎;

3、以基金模式進行理財,實現共贏的模式,符合市場的需求;

4、比特幣全球龐大的用戶人群,給基金的發展創造無限的市場空間。

盈利模式

比特幣基金,主要是以集取客戶投資資金,進行統一規劃管理,通過交易團隊進行比特幣交易來獲得盈利。1.套利模式:基於每天的行情波動,低買高賣,賺取利差,保本保盈利。2.搬磚模式:不同平台之間的瞬間差價,可進行此進彼出,低買高賣,賺取價差。公司憑藉龐大交易團隊,在全球各大交易平台開立多個賬戶進行交易操作,賺取利差和價差。這是比特幣基金最主要的操作盈利模式。

理財收益

比特幣基金的理財收益,是以定投模式購買理財套餐的,利息收益日結,到期贖本;理財套餐可選100美金到10000美金不等,周期有1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可選擇。套餐金額越大,理財周期越長,資金使用率越高,總收益就越高,每日收益也就越高。一般來說,福匯比特幣基金的年化收益率達到50%-150%左右。具體根據不同金額不同周期而定。在國際上眾多較為優越的基金產品當中,比特幣基金的收益已經是相當可觀的。

監管信息

福匯集團成員也受到以下4個司法管轄區受到監管管轄:
FXCM受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CA)監管。作為一名敢言的外匯條例及加強投資者保障的倡導者,FXCMHoldingsLLC的公司為全球六家最受尊崇的監管組織的註冊及監管機構。
根據FCA的規例,福匯英國必須符合嚴格的財務標準,包括資本充足水平規定,而且必須定期向監管機構提交財務報告。FCA負責執行有關標準,並有權向違規的公司收取罰款及/或終止其監管地位。作業具備更高透明度
FCA備存了針對受監管實體的一切正式法律程式的紀錄。只要點擊,FCA對福匯的監管情況。交易者可以在網上查閱這些資料
福匯同時擁有以下4家司法監管信息:
美國ForexCapitalMarketLLCNFA登記編號:0308179
英國ForexCapitalMarketLTDFCA登記編號:217689
香港FXCMAsiaLTDSFC登記編號:AIM232
澳洲FXCMAustraliaLTDASIC登記編號:309763

法律現狀

(1)《國際網際網路公約》規定:世界任何國家不能幹涉網上交易。任何一家電子商務公司(網站)在任何國家註冊都是合法的,但是他們開展其他的國家語言業務時必須做到:不準攻擊該語言國家政府;不散播黃色淫穢的內容;不設計傷害人參財產安全;不傳播病毒。2007年6月9日開始,國際網際網路公約正式在中國實施。2001年網際網路八國首腦會議(中國參加)指出:任何國家不能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干涉和阻礙網上交易和電子商務的發展進程。
(2)在2008年8月5日,國務院通過立法規定“境內機構、境內個人向境外直接投資或者從事境外有價證券、衍生產品發行和交易,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2013年5月24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第一次提出要建立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制度”;2013年12月2日,央行發布《關於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為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確定了方向。《意見》中提出,要“便利個人跨境投資”,指出“在區內就業並符合條件的個人可按規定開展包括證券在內的各類境外投資。”2014年5月8日,國務院提出,要“穩步開放境外個人直接投資的境內資本市場,有序推進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資本市場。”

相關簡評

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對外投資第三大國,2013年對外直接投資超過千億美元。中國加入WTO世貿成員國,金融行業與國際的接軌和交流合作,將越來越多,越來越頻繁,法律法規方面也越來越規範和成熟。隨著經濟持續發展和國民投資意識的提升,中國存在對個人開放境外直接投資的需求。《中國私人財富報告》中稱“好過30%的高淨人士,超過50%的超高淨人士持有境外投資。在境外投資中,固定收益類產品、房地產和股票是中國高淨值人群的主流投資類別。比特幣基金屬於國際性高收益、高保障的境外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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