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殺白天鵝罪犯被判刑

1999年5月18日,河南省陝縣人民法院開庭審判了毒殺白天鵝的兩名兇手。 法院查明山東省微山縣人朱中平與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人趙石獅勾結,1月初多次到黃河三門峽庫區陝縣段投放農藥,欲毒野生水鴨販賣。 其間,二人均發現附近水面有白天鵝活動,但仍繼續投藥,造成44隻白天鵝中毒、其中27隻死亡的嚴重後果。

1999年5月18日 毒殺白天鵝罪犯被判刑
1999年5月18日,河南省陝縣人民法院開庭審判了毒殺白天鵝的兩名兇手。法院查明山東省微山縣人朱中平與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人趙石獅勾結,1月初多次到黃河三門峽庫區陝縣段投放農藥,欲毒野生水鴨販賣。其間,二人均發現附近水面有白天鵝活動,但仍繼續投藥,造成44隻白天鵝中毒、其中27隻死亡的嚴重後果。此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據有關法律,判處朱中平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並處罰金1.5萬元;判處趙石獅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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