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前都指揮使司

殿前都指揮使司掌管殿前諸班直及步騎諸指揮名籍,總管其統制、訓練、輪番扈衛皇帝、戍守、遷補、罰賞等政令。

分類

宋官署名。簡稱“殿前司或殿司”。

許可權

與侍衛司分統禁軍。掌殿前諸班直及步騎諸指揮名籍,總管其統制、訓練、輪番扈衛皇帝、戍守、遷補、罰賞等政令。置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等官。宋初有都點檢、副都點檢,在都指揮使之上,後不置。都指揮使以節度使充任,俗稱“殿帥”或“殿岩”。副都指揮使、都虞候以刺史以上充任。南宋資淺者充任時稱主管殿前司公事。所轄步軍有御龍直、天武等,騎軍有內殿直、捧日等指揮。

背景

宋代,皇帝直接掌握軍隊的建置、調動和指揮大權,其下兵權三分:樞密院為最高軍政機關,負責戰略決策、處理日常事務,招募、調遣軍隊,長官稱樞密使。三衙分掌全國軍隊的最高指揮權力,其全名是殿前都指揮使司、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各設都指揮使為長官,地位低於樞密院。樞密院與三衙分握髮兵權和管兵權,互相牽制。帥臣儘管平時有所統轄部隊,但戰時由皇帝臨時派遣,率兵出征,事定之後,兵歸三衙。宋人自己說:"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於樞密,有發兵之權,而無握兵之重;京師之兵總於三帥,有握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上下相維,不得專制,此所以百三十餘年無兵變也。"(《宋史·職官二》)這種制度對削弱唐藩鎮割據以來的兵禍,保障社會安定確有貢獻,但同時也造成了互相掣肘、效率低下的弊端。

宋朝的軍隊有三種:禁兵、廂兵和鄉兵,邊境地區又有蕃兵。禁兵是國家的正規軍,任務是守備京師,擔任征戰和屯戍邊郡、地方的任務。廂兵是地方軍隊,實際上是一支專任勞役的隊伍,它分屬各州和某些中央機構,擔負築城、修路、運輸等任務,多不訓練。鄉兵即民兵,是非正規的地方武裝,但有些區域內的鄉兵反而因保境衛土而有較強的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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