殲13戰鬥機

1976 1976 1976

殲13 
殲13 飛機的設計思想醞釀於1971 年底,當時根據六院的指示由 601 所招收研究下一代殲擊機方案。601 所根據作為我國空軍殲擊機主力的殲6 已經落後的情況,認為應研製接替殲6 的空戰殲擊機,作為 80 年代的空軍主力戰鬥機。1974 年初,空軍全面提出了殲6 後繼機的戰術技術要求。1975 年冬,空軍有關部門又與設計部門反覆探討,正是擬定了殲6 後繼機的戰術技術要求,1976 年上報,同年4月24 日,常規裝備發展領導小組正式行文批覆。
在方案論證過程中,最大的問題是缺乏合適的發動機。對有可能選用的發動機,技術人員意見不同。為此,於1976 年 6 月,三機部專門召開了殲6 後繼機動力裝置選擇論證會。1976 年底常規裝備發展領導小組正式批准採用一台渦扇6 加力風扇發動機。 1976 年 9 月,三機部在瀋陽召開了殲6 後繼機武器火控系統座談會,通知和空、海軍、四機部、五機部以及有關廠,所,部門座談討論,初步確定了殲6 後繼機的武器,火控系統配置方案。1976 年 11 月的一次會議上,又對機載電子設備進行了討論。 在方案論證,審查過程中,自 1973 年起,進行了多種氣動布局的風洞試驗,達 3,000 多次;自 1974 年起,對 20 多種機翼結構設計方案進行了強度和氣動彈性計算;自 1975 年下廠徵求工藝員和工人的意見,對方案進行了調整和修改;1976 年以來,又和 621,625 所以及冶金部工廠進行了材料選用和工藝方案的討論。 1977 年 6 月 1 日至 11 日,三機部在北京召開了殲13 飛機論證會。國家計委,國防工辦,總參裝備部,空軍,海軍,航定委,一,四,五機部,冶金,石油,輕工部,建材總局等 71 個單位 256 名代表參加了會議,其中王震也參加了會議。會議認真審查方案之後認為“飛機的總體方案是先進可行的,經過努力是可以實現的。”
1978 年 8 月,從國外引進了米格-23MC(MiG-23MS Flogger E),以 601 所,112 廠為主進行了全面的技術分析,其發動機 P-29 主要由 410 廠分析。1979 年 3 月 10 日,三機部下達了開展殲13 飛機選用渦噴15(P-29)發動機方案論證的通知。601 所經過計算,殲13 改用渦噴15 發動機,是飛機有些性能提高,發動機的現實性和把握性也比較大。同年 10 月 9 日,在瀋陽召開了殲13 裝渦噴15 發動機方案論證會。1980 年 5 月,總參和國防工辦正式批准殲13 改用渦噴15 發動機。但由於後來由於空軍隊裝備發展規劃的調整以及縮短新機研製戰線等原因,1981 年 3 月以後,停止了研製,直接研製費 1,221 萬元。
性能簡介:
機長(米)17.48
翼展(米)10.4
正常起飛重量(公斤)11660
推重比1.07
最大飛行馬赫數2.0-2.45
轉場航程(公里)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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