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沿革
1974年初,中國海軍在西沙對越自衛反擊戰中取得了擊沉擊傷敵四艘巡邏艇的戰績,但也暴露出中國海軍航 空兵(下簡稱中國海航)缺乏空中支援的問題。這主要是因為當時中國海航裝備的戰鬥機基本沒有對海攻擊能力,轟-5航程較遠,又過於老舊不堪重任。因此適合中國海航使用的新型攻擊機成為迫切急需的機型。1975年的軍備發展會議上,中國軍方強烈要求三機部研製一種中程轟炸機,以滿足未來的作戰需求。
同時,當時裝備中國空軍的轟-5、轟-6速度太慢,無法適應現代高強度作戰的要求;而超聲速的強-5航程又太短,且最大載彈量僅有2000千克,因此當時中國空軍也迫切希望擁有兼有戰鬥機和轟炸機性能的新型飛機。
國防科工委根據海空軍的要求,確定了新型戰鬥轟炸機的戰術技術要求,隨即據此要求第三機械部(航空工業部,下簡稱“三機部”)用一個機型,裝備同種類武器和機載設備,分別滿足海空軍的需求。在計畫中,海空軍的新型戰鬥轟炸機除了作戰使用的武器和配備不同外,技術性能基本一致。
1976年6月,三機部召集所屬設計人員雲集北京,向下屬各飛機製造廠下達了設計要求,要求各單位在最短的時間內提出各自的設計方案。瀋陽飛機製造廠和南昌飛機製造廠很快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其中,南昌飛機製造廠提出強-6設計方案,瀋陽飛機製造廠則提出了殲轟-8設計方案,西安飛機製造廠也於稍後提出了轟-7設計方案(即殲轟-7“飛豹”的前身設計基礎)。其中,沈飛的殲轟-8,就是殲-8的對地攻擊改型。
起先,三機部比較傾向於瀋陽提出的殲轟-8方案,但由於此時殲轟-8原型機尚未定型,該方案在實際運作中的風險係數過高,因此殲轟-8方案最終被否決。在殲轟-8方案被否決後,南昌飛機製造廠和西安飛機製造廠幾乎同時開展了新機研製工作。最終,西飛的轟-7方案在競標中取得最終的勝利,經過修改演變成 了殲轟-7“飛豹”戰鬥轟炸機。
需要說明的是,殲轟-7與殲轟-8看似是同一個系列的編號,且二者同屬於戰鬥轟炸機,但兩者的編號含義完全不同:殲轟-7的編號是表示該機在承襲了轟-7的基礎上具備了部分空戰能力,屬於“具有空戰能力的轟炸機”;而殲轟-8則表示該機設計源於殲-8,且具有轟炸(對地攻擊)能力,屬於“突出轟炸能力的殲擊機”。
技術特點
從外形上看,殲轟-8採用兩側進氣三角翼常規布局,很像殲-9Ⅳ號方案和後來的殲-8Ⅱ。而由於在設計用途與外形均類似於蘇-15截擊機的對地攻擊型蘇-15Ш,也有人將二者扯上關係。然而事實上,殲轟-8與蘇-15Ш素無關係,倒是與前蘇聯的另一種戰鬥機米格-23МС淵源頗深。
1978年,中國從埃及購買了2架米格-23МС、2架米格-23БН、2架米格-23У、10架米格-21МФ以及10枚AS-5凱爾特人(Kelt)空對地飛彈,作為交換,中國為埃及空軍的蘇制米格-17和米格-21機群提供零配件和技術支持。沈飛的技術人員參照米格-23МС的機頭設計,改殲-8機頭進氣為兩側進氣配置,採用兩具推力增大的發動機,在降低升限和速度的情況下(20,000公尺,M2.0下降到15,000和M1.75),提升載彈量(由2,200公斤到4,500公斤),同時飛機的航程也提升至3,000公里以上,除攜帶各種炸彈和空空飛彈外,還可攜帶空艦飛彈對水面目標發動攻擊。另外,殲轟-8的機身比殲-8可能有所縮短,重量減輕,並最佳化了中低空性能。
殲轟-8可能採用的動力裝置為兩台渦噴-7甲型渦輪噴氣發動機。該型發動機是中國在前蘇聯Р-11Ф-300發動機基礎上仿製和發展的一款軸流式雙轉子帶加力燃燒室的渦輪噴氣發動機,同時也是殲-8白天型主要使用的發動機,加力推力6000公斤,不加力推力4400公斤,不加力耗油率2.0 公斤 / 公斤 / 小時,加力耗油率1.01 公斤 / 公斤 / 小時,高壓轉速 11150 轉 / 分,低壓轉速11440 轉 / 分,推重比5.2,增壓比8.85,渦輪前溫度1015攝氏度,空氣流量64.5公斤 / 秒,直徑0.906米,長度5.16米,淨重1160.0公斤。該發動機於1965年5月開始研製工作,1966 年1月生產完成第一台空心渦輪葉片,同年3月第一台裝有空心葉片的渦噴7甲發動機裝配完成, 4月開始地面試車並實現各項設計指標一次達標。受“文化大革命”影響,渦噴-7甲後續的研製工作曾一度中止,直到1981年2月才陸續完成地面調試、高空模擬試 車及全部的性能試飛試驗,最終於1982年6月投入批量生產。截止殲-8白天型和殲-8Ⅰ/殲-8E退役為止,該型發動機是唯一一種被殲-8系列裝配的渦噴-7系列發動機,也是殲-8系列戰機選用的第一個型號的發動機。
需要注意的是,在殲轟-8的研發階段,國內可以提供的大推力航空發動機除了渦噴-7外,還有仿自英國“斯貝”Mk.202的渦扇-9和推力更大的渦扇-6。之所以捨棄後兩者而選用渦噴-7,一方面是出於與殲-8系列動力裝置通用,以方便後勤維護,另一方面則是由於殲轟-8的機身設計源於殲-8,機身寬度小、容積有限,無法裝配直徑較大的渦輪風扇發動機。此外,無論是渦扇-6還是渦扇-9,在殲轟-8的設計階段都仍然處於研發階段,客觀上也不具備裝機的可能性。與殲轟-7使用的渦扇-9和強-6計畫使用的渦扇-6相比,渦噴-7甲屬於為第二代超音速戰鬥機研製的渦輪噴氣式發動機,在設計特性上偏重高空高速性能,而在耗油率、推力、推重比等方面則有較大差距。發動機性能不足,很可能是殲轟-8競標失敗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殲轟-8的固定武器可能為一門23-3式航炮。該炮仿製自前蘇聯GSh-23式雙管航炮,口徑23mm,是一種氣冷式、彈鏈供彈、導氣式原理的自動火炮,但因為採用了加斯特雙管炮結構,所以和普通的單管導氣式自動武器有較大區別。23-3式航炮採用火藥裝彈和電操縱射擊。其特點是活動部件質量小、單管射速高且可調,雙管射速為同口徑機炮的2.5倍以上,達3000-3400發/分,但體積、重量增加不大,不帶炮口消焰器僅重50.5公斤。該炮是中國空軍戰機的“標準”固定武器,包括殲-8、殲-10、殲轟-7在內的多個型號的國產戰機均裝備有23-3航炮。由於殲轟-8與殲-8的親緣關係,且23-3航炮的性能比同時代的國產30-1航炮更好,殲轟-8採用23-3航炮的可能性非常高。
在對地攻擊時,殲轟-8可選擇的武器包括100kg航空炸彈、250kg航空炸彈、500kg航空炸彈或航空火箭彈,對海攻擊時則還可以掛載鷹擊-81式空艦飛彈。作為一款發展自戰鬥機的戰鬥轟炸機,殲轟-8也可以使用空空飛彈進行自衛或執行部分制空作戰任務,可掛載的型號包括“霹靂”-2和“霹靂”-5。總體而言,殲轟-8可以選擇的武器型號不算豐富,這與當時中國國防工業的整體水平有關。
性能數據
乘員數 | 1人 |
升限 | 15000米 |
最高速度 | M1.75 |
最大載彈量 | 4500千克 |
航程 | 3000公里 |
動力裝置 | 兩台渦噴-7甲渦輪噴氣式發動機 |
註:以上數據指標均為方案設定。
總體評價
作為第一種完全依靠本國技術研製的戰鬥機,殲-8系列戰機是中國1970-1980年代的最好的戰機。但是該機的某些性能還不如美國1960年代的F-4戰機,也不如同時代的米格-23。雖然毫無疑問殲轟-8所採用的技術比殲-8更先進,但限於當時中國航空工業總體落後的局面,難以有質的突破。
作為一種以對地攻擊為主要任務的戰機,殲轟-8在殲-8基礎上摒棄了不必要的高空高速性能,轉而將設計重點放在提高機動性和載彈量上,這符合戰鬥轟炸機的設計定位和性能需求。然而,源自高空高速截擊機的先天設計缺陷卻使殲轟-8恐怕難以勝任攻擊任務。殲轟-8雖然體積較大,但限於平台設計上的限制,相對於同時代的F-111、蘇-24、“狂風”IDS等機型具有載彈少、航程短的弱點,甚至比起競爭對手殲轟-7也相去甚遠。即使用於出口,也將因性能低下而在國際市場上不受歡迎。
作為殲轟-8的直接繼承者,殲-8Ⅱ也在提升對地/海攻擊能力方面進行過改進,但其為高速飛行設計的三角型機翼不管怎樣改進都難以滿足低空低速性能,這對於一款以對地攻擊任務為主的戰機是相當致命的。而且殲-8為了高速飛行又要求低阻力,導致機身長達21.39米,這又會對機動性造成不良影響。
殲轟-8面臨的另一個問題是子系統研發速度嚴重滯後。雖然殲轟-8因未能競標成功而從未進入樣機製造階段,但從殲-8Ⅱ和殲轟-7這兩種20世紀70年代開始設計,卻因發動機、武器系統和航電/火控系統技術不成熟而到90年代才正式形成戰鬥力,時至21世紀第一個十年間仍然是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的主力機型的發展歷程來看,殲轟-8若最終中標,那么發展過程不會一帆風順。
總的看來,殲轟-8的下馬雖然有一定人為因素,但主要原因是性能難以滿足用戶需求及上世紀70年代時中國薄弱的航空工業水平的制擘。但殲轟-8的研發鍛鍊了中國航空工業的設計能力,積累了一定的獨立設計先進戰機的經驗,並為後來成為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主力機型的殲-8Ⅱ系列的設計奠定基礎,仍然以特殊的形式為中國的國防安全和航空工業發展做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