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餘型精神分裂症

殘餘型精神分裂症又稱殘留型精神分裂症,是指疾病從“陽性症狀”為主的臨床表現進入晚期,以長期的“陰性症狀”為特徵性表現的人格缺陷階段的精神分裂症。既往具有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的基本症狀,如幻覺、妄想、思維聯想障礙等,可能只有過一次短暫的急性發作。急性發作後,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無論是否給予積極治療,所殘留的精神症狀,如情感淡漠,言語內容貧乏,生活懶散,社會退縮、社會功能減退等不見好轉。殘留症狀可以是片段的、零散的幻覺、妄想等陽性症狀。

病因

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尚末完全闡明。目前較公認的觀點是,個人易感素質和外部不良因素通過內在生物學因素共同作用而導致疾病的發生。分子遺傳學研究提示了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易感基因位;神經生化研究顯示,患者存在有多巴胺、5-羥色胺、谷氨酸多種神經遞質功能異常;神經解剖和神經影像學研究顯示,患者某些區域腦組織萎縮、腦室擴大和溝回增寬;母孕期病毒感染、圍產期併發症及神經系統發育缺陷,在精神分裂症發病中有一定影響。不良的生活事件、經濟狀況、病前性格等社會心理學因素,在精神分裂症發病中可能起到了誘發和促進作用。

臨床表現

在精神分裂症急性期表現之後,陽性症狀消失,突出表現為精神分裂症 “陰性症狀”。具體表現:思維貧乏、情感淡漠、意志減退。患者精神活動遲滯,活動少,被動、生活懶散,對周圍事物缺乏情感反應,對人不知關心、體貼、照顧,對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情漠不關心,言語的量和內容貧乏,面部表情、目光接觸,聲音頓挫及姿勢非言語交流貧乏,生活自理差,無高級意向要求,生活、工作、學習、交往方面社會能力下降,功能受損。也可以是片段的、零散的幻覺、妄想等陽性症狀。

檢查

1.一般體格檢查及神經系統檢查
一般檢查包括觀察意識、體溫、脈搏、血壓、呼吸等,了解有無嚴重感染、重度、及嚴重軀體疾病及顱腦外傷等器質性疾病體徵。重點應做神經系統的相關檢查,留意有無腦部器質性疾病的證據。
2.精神檢查
重點觀察患者意識是否清楚,注意力是否集中;服裝、儀表是否整齊;除幻覺妄想症狀外,有無其他精神症狀存在,有無自知力。
3.輔助檢查
腦電圖、腦CT、腦MRI等輔助檢查,了解有無腦部器質性病變。

診斷

1.既往至少有一次明確符合精神分裂症診斷標準的精神病性發作。
2.至少已有一年那些鮮明症狀的程度和出現頻率減少至最低或明顯減少,且呈現出“陰性”精神分裂症性綜合徵。
3.以精神分裂症的陰性症狀為主要表現,精神運動遲滯、活動過少、情感遲鈍、被動及缺乏始動性、言語的量和內容貧乏、面部表情、目光接觸、聲音的頓挫以及姿勢等非言語性交流貧乏、生活自理差、社會表現不佳等殘留型精神分裂症的診斷。
4.缺乏足以解釋陰性症狀的痴呆、或其它器質性腦疾病或障礙以及慢性抑鬱症或長期住院。

治療

1.藥物治療
傳統抗精神病藥主要通過阻斷D2受體起到抗幻覺、妄想的作用,抗膽鹼能作用及錐體外系不良反應較大,目前套用較少,臨床上多選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如利培酮、奧氮平、喹硫平、芮達等。從小劑量開始,漸加至治療量,依據不良反應的情況,可選用苯海索、異丙嗪等藥物加以對抗。原則上單一藥物治療,如出現抑鬱、睡眠障礙可選用心境穩定劑、鎮靜劑等。
2.電驚厥治療
電驚厥治療(ECT)是一種有效的治療方法,適用於興奮、衝動、木僵、拒食等。
3.心理治療
適用於藥物治療和精神症狀緩解患者,有助於提高依從性,恢復自制力,改變家庭成員的關係,促進與社會接觸,認知行為治療及精神康復均可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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