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第二審案件全面開庭審理

簡介

死刑第二審案件全面開庭審理是最高人民法院為落實法律規定,在案件審判的全過程貫徹公開審判原則,充分保障被告人權、提高死刑第二審案件質量,要求自2006年7月1日起所有死刑第二審案件實行開庭審理的一項重要舉措。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抗訴的刑事案件,應當開庭審理;對刑事抗訴案件,原則上應當開庭審理。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