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誘因

死亡誘因

死亡誘因(inductive cause of death),指使身體原潛在或處於代償狀態下的有致死危險的疾病急性發作或突然惡化而導致死亡的因素。

基本信息

簡介

死亡誘因死亡誘因
死亡誘因(inductive cause of death):指本身顯著輕微、完全不可能導致死亡的因素,由於它的作用使原本潛在的致死性疾病急性發作或突然惡化而引起了死亡。

種類

包括精神情緒因素、過度勞累或用力、輕度外傷或感染、飲酒、吸菸、高熱、寒冷、飢餓、性交等,例如冠心病患者可在性交過程中突發心力衰竭致死。輕度外傷在法醫實踐中最常見和重要。如頭部的輕微外傷可能誘發腦動脈瘤腦血管畸形破裂出血,或誘發冠心病急性發作而猝死。輕度的腹部外傷可使異常腫大的脾或肝破裂出血而發生急性失血性休克而致死。胸前區或上腹部的鈍性暴力打擊誘發急性神經源性心血管衰竭而死亡。在誘因作用下發生的死亡都在誘因作用後很短的時間內發生,且誘因與主要死因之間有關,這是誘因重要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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