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53年中共中央開始加強對中央人民政府系統各部門工作的領導,把政府工作按性質劃分為工交口、財貿口、文教口、政法口、農業口、外事口等等。此外,還有一直由黨委直接領導的黨群口、統戰口等等。由同級黨委的常委(後來是分管副書記)分口負責,以加強對政府行政工作的領導。歸口管理,以管理幹部為主,而不直接管理行政事務.
例如,民政工作歸政法口領導。民政體制改革時,有人建議將民政部門改歸黨群口或政辦口,明確民政部門不再作為成員單位參加同級黨委政法委員會,繼續保留民政部門作為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成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