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城區物價局

2001年12月,區物價局設辦公室、價格管理科、物價檢查所、農產品調查室、價格信息中心,有職工18人。 (八)負責公、檢、法等法務部門涉案物品價格鑑定工作及交通肇事車輛物品損失價值認定工作,負責價格糾紛仲裁。 (五)價格監測及農產品成本調查負責農產品成本調查及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市場價格監測工作。

機構簡介

歷城區物價局,設辦公室、價格管理科、物價檢查所、農產品調查室、價格信息中心,有職工20人。2001年12月,區物價局設辦公室、價格管理科、物價檢查所、農產品調查室、價格信息中心,有職工18人。(劉延強 王增法)價格服務 價格服務工作。1996~2001年,每年農產品成本調查品種20餘個,專題調查10餘個,寫出調查報告70餘篇。開展市場價格監測144次。農產品調查室連續6年被省物價局評為先進集體,2001年被國家計委評為全國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先進集體。價格認證工作。認定範圍從1996年單純的為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提供涉案物品價值認定,發展到為法院經濟案件、檢察院反貪案件以及交通肇事車輛事故案件涉及的物品進行價格認證服務。價格認證案件,19 96年為83件,2001年為1100件。2000~2001年,發展省、市價格信息網路400餘戶。 在《山東價格信息》上刊登歷城專刊7期,宣傳歷城區及鄉鎮經濟50餘次,宣傳企業300餘個。自2000年起,區物價局建立中層以上幹部每人聯繫3~4家企業的制度,為重點企業提供服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制定的價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實施國家出台的價格改革方案。
(二)負責全區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的管理監督,核發《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並對單位收費情況進行年度審驗。依法規範放開商品的價格行為和經營性收費行為。
(三)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審核報送國家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監督物業管理行業的收費標準。負責轄區內的部分價格制定。
(四)實施價格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執行價格改革情況,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受理價格投訴舉報案件,查處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制止牟取暴利和價格欺詐,規範市場價格,保護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五)負責農產品、房地產成本調查、市場價格監測、價格形勢分析和預警預報工作;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進行動態監控,利用省、市價格信息網路,發布價格信息,提供諮詢服務。
(六)負責行政性事業性、工商企業及經營服務的收費員、物價員培訓工作,落實收費員、物價員持證上崗制度。
(七)負責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價格監督站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八)負責公、檢、法等法務部門涉案物品價格鑑定工作及交通肇事車輛物品損失價值認定工作,負責價格糾紛仲裁。
(九)組織開展全區物價計量信得過活動,負責標價簽供應。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訪、政務督查、會務、財務和後勤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局計算機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及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研究財經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
(二)價格管理科
加強全區的收費管理,核發《收費許可證》,管理本轄區內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負責實施歷城區行政性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年審工作;負責歷城區經營服務性及房地產價格的管理;負責對全區收費員和物價員的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負責審核報送國家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管理物業管理行業的收費標準;提供價格諮詢服務。
(三)物價檢查所
負責對同級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本地區內的企業、事業、行政單位及個體工商戶執行價格法規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物價計量質量信得過工作;負責明碼標價工作;負責價格投訴、舉報及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四)價格認證中心
負責公、檢、法等法務部門涉案物品價格鑑定工作及交通肇事車輛物品損失價值認定工作,辦理刑事、民事和經濟案件及經濟糾紛中涉及到的標的物價格鑑證和認證業務,負責價格糾紛仲裁。
(五)價格監測及農產品成本調查
負責農產品成本調查及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市場價格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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