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接受殘疾人監督,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
(二)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貢獻力量。
(三)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四)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文化、體育、科研、用品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人預防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下,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五)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
(六)積極開展愛心助殘的募捐活動。
(七)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和計畫,對有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
(九)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綜合科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文秘、信息、信訪、檔案、保密、會議組織、機要通信、人事、工會、計畫生育、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全區殘聯工作發展規劃、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分配下達國家、省和市撥民政事業專款,監督街鎮殘聯各種款項使用情況;負責局系統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和國有資產管理;承擔殘在線上關日常財務管理;負責全區殘疾人事業相關的統計工作;負責殘聯的信息、宣傳工作;負責全區殘疾人的文體工作;負責區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工作;負責殘疾人證的審核填發。
二、教就科
1、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關於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全面開展並指導街鎮殘疾人扶貧、教育、就業工作。
2、負責協調勞動等有關部門做好有勞動能力待業殘疾人的調查摸底,指導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3、負責調查掌握學齡前殘疾兒童數量、就學情況,幫助適齡殘疾兒童入校學習,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提供有關情況給教育部門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畫、規劃,促進殘疾人教育。
4、做好大中專院校特困殘疾考生、殘疾人子女的救助工作。
5、協調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
6、負責制定殘疾人扶貧規劃及勞動就業工作計畫、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扶貧工作。
7、協調全區特困、貧困殘疾人各類數據資料的調查統計、收集分析工作。
8、協調有關部門考察扶貧項目和扶持戶,指導並扶持殘疾人個體從業、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