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鳴縣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辦公室

現任武鳴縣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辦公室黨支部書記、主任。 二、綜合調處股: ⑴負責調處案件和本股全面工作;

調處辦簡介

武鳴縣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辦公室(簡稱武鳴縣調處辦),為專門負責調處全縣土地山林水利糾紛案件的機構(土地山林水利糾紛簡稱“三大糾紛”)。1973年,縣人民政府從公安、檢察、法院、民政以及林業局等部門各抽出幹部1人,成立調處“三大糾紛”辦公室(時稱處糾辦),為臨時機構。1985年1月,成立“武鳴縣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辦公室”(簡稱“調處辦公室”),辦公室掛靠縣司法局。配幹部9人,縣司法局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調處辦公室屬事業編制。1997年6月,調處辦從縣司法局分出,設立武鳴縣人民政府調處辦公室。獨立開展工作,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直接領導,為常設機構,定編制為14名,其中行政編制12名,事業編制2名。2000年,有幹部職工14名。2001年底,行政機關機構改革以後,根據《中共武鳴縣委、武鳴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關於武鳴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武發〔2001〕79號),《武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武政發〔2001〕146號)規定。調處辦在縣政府辦公室掛牌,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直接領導,定編制為8名,其中行政編制7名,事業編制1名。內設秘書股、綜合調處股。2010年,根據《中共武鳴縣委員會、武鳴縣人民政府關於武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武發〔2010〕12號)規定,縣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辦公室按原管理體制運行。現有幹部職工8名。在職人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占99%。

領導信息

陸有君:男,1962年5月出生,壯族,廣西武鳴縣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經濟法專業畢業,大學專科學歷。曾任武鳴縣府城供銷社副主任,武鳴縣城廂供銷社副主任,武鳴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綜合室主任,武鳴縣甘圩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武鳴縣司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現任武鳴縣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辦公室黨支部書記、主任。
方成軒:男,1956年12月出生,壯族,廣西武鳴縣人,199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9月參加工作,廣西區黨校行政管理專業畢業,大學專科學歷。曾任武鳴縣太平鄉企業辦公室副主任、鄉政府企業助理,武鳴縣羅波鄉政府副鄉長、黨委副書記、羅波鎮政府鎮長、鎮黨委書記,武鳴縣林業局黨支部書記、副局長兼武鳴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現任武鳴縣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辦公室副主任。

工作機構及主要職責

一、工作機構
根據《武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武政發〔2001〕146號)規定。縣調處辦在縣政府辦公室掛牌。
二、主要職責
1、負責本轄區內“三大糾紛”(即土地山林水利權屬糾紛)案件調處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和協辦工作;
2、總結交流調處工作經驗,做好調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業務統計工作;
3、調處政府直接交辦、單個職能部門不便調處的特別重大的案件。
4、完成政府交辦的有關事宜,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
內設機構職責
一、秘書股:
股室職能:
⑴負責協助本辦領導組織各項工作的實施,掌握全縣“三大糾紛”工作動態,搞好上呈下達,做好領導參謀;
⑵ 研究提出全年調處工作計畫,做好各項工作總結和情況匯報工作,負責各項工作部署的督查、信息交流和情況反映;
⑶協調各股室的工作關係;
⑷ 做好會議材料準備、會議組織、會議記錄工作;
⑸負責公文處理,做好檔案、檔案的處理和歸檔;
⑹抓好信訪、統計和保密工作,負責人事、工資、計畫生育、工青婦和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⑺負責機關財務、車輛調配管理、對外接待、機關安全保衛和公用物資的管理;
⑻抓好日常事務和後勤工作。
二、綜合調處股:
股室職能:
⑴負責調處案件和本股全面工作;
⑵負責調處案件定性前的審理工作,辦理案件立案、結案上報工作;
⑶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行政複議案的答辯和行政案件的出庭應訴工作及本辦調處的糾紛案件。
⑷協助辦領導組織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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