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義縣衛生局

(二)全面履行衛生執法職能;依法承擔全縣傳染病防治和食品、飲水、職業、學校、放射、公共場所、化妝品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及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母嬰保健、血液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 (四)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婦幼保健工作。 (七)監督管理醫療衛生單位國有資產、基建、財務和統計工作;管理衛生系統職工教育、人事調配工作;抓好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對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規劃、社區衛生服務規劃,通過行政手段調控衛生資源。實行衛生全行業管理。
(二)全面履行衛生執法職能;依法承擔全縣傳染病防治和食品、飲水、職業、學校、放射、公共場所、化妝品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及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母嬰保健、血液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
(三)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負責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承擔全縣重大疫情、災情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四)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婦幼保健工作。配合計畫生育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五)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及中西醫結合工作。制訂全縣醫療衛生科技和衛生教育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全縣醫療衛生改革、職業道德教育、職稱評定等工作的實施意見,並抓好落實。
(六)承擔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縣獻血工作領導小組、縣牙病防治工作小組等非常設機構的日常工作。
(七)監督管理醫療衛生單位國有資產、基建、財務和統計工作;管理衛生系統職工教育、人事調配工作;抓好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聯繫、協調本局各科室之間的工作和外部關係;負責局重要會務的安排,重要文稿的起草及綜合,各級領導交辦事件的督查,人大、政協定案、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文電的收發、保密等工作;負責人事、文書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裝訂工作;負責災情、突發事件上報下達工作;負責信息工作和印章保管使用。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人事調配相關工作和幹部任免考察、調查工作;負責畢業生需求信息統計、錄用、招聘工作;負責醫學類職稱審核推薦、評審工作;負責全系統職工工資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協調督促工作;負責黨建、紀檢、信訪、社會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業務科

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資格許可審批,制訂區域衛生、城鄉醫療衛生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和註冊工作;負責對醫療技術和醫療儀器設備準入許可;負責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勞動能力等技術鑑定;負責科教興醫和醫學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醫學科學研究和新技術新項目的套用推廣工作;負責徵兵、招飛、招生等體檢醫務力量的組織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醫療搶救、戰備醫療;負責對農村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和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開展無償獻血活動;負責規劃、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教學機構的結構布局及其運行體制的改革;負責醫療單位藥事管理。負責制定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控制和防治規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普及衛生知識;負責制定免疫接種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大突發疫情、災情及衛生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負責性病、愛滋病防治、麻風病防治、抗癌等社會團體的管理、指導和聯繫工作。

財務審計科

負責本系統內部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衛生裝備核實、統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基建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職工醫療保險協調督促工作;參與系統的物價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衛生事業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內部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日常工作;負責財會、經濟類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審核推薦工作。

法制監督科

組織協調執法機構執行食品、飲用水、環境、學校、放射衛生、職業衛生、化妝品、母嬰保健、醫療機構、獻血法實施、傳染病防治等與公共衛生、健康相關產品及專業機構、人員的綜合衛生監督執法;負責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衛生監督執法稽查工作;負責本系統職工法制教育計畫制定和實施。

辦公地址

武義縣武陽東路2號明招大廈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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